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且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5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详见202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限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11,229,90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2%,最高成交价为4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51,950,498.7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簿记并发行了债券简称为“26九安医疗SCP001(科创债)”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金额5亿元,主体信用等级AAA,发行期限270天,发行利率1.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3、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簿记并发行了债券简称为“26九安医疗MTN002(科创债)”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金额7.8亿元,主体信用等级AAA,发行期限3年,发行利率1.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4、2026年5月21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按公司总股本465,893,88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46,483,535股,以419,410,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692,027,070.90元。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琳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翟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翟淑萍女士接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审查意见,认为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5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董事会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决定续聘其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5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5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6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琳女士的辞职报告,张琳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本次辞职后张琳女士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琳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张琳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张琳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征得本人同意、公司提名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翟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翟淑萍女士接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翟淑萍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审查意见,认为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翟淑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2013年4月至今,担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财务管理教学、科研。2026年5月至今担任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企业外部董事。
翟淑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业务信息: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鸿彦,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准,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鸿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准、项目质量复核人黄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为45万元),相较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为45万元)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地履行好职责。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通过查阅容诚相关资料文件,对容诚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或邮件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如为邮件登记,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邮件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及文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工业园雅安道金平路3号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22)87611660-8220
联系传真:(022)87612379
联系邮箱:ir@jiua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32”,投票简称为“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6月4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并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4日期间新增的相关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经评估,本次变更不存在需要调整公司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797,10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999,996.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30,702.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369,29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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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国信宾水道支行于2021年3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于2021年6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于2024年4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4月,因公司新增募集资金项目“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经三方协商一致,公司继续使用原募集资金账户,并在原协议中募集资金项目增加“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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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13.3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7,980.0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6年半年度,公司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2026年6月30日以前的历史年度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募投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为了顺利开展业务,将照护服务项目的使用安排明确如下:“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项下的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2.09亿元,其中由公司直接使用资金额0.40亿元,用于天津照护服务开展及研发投入;由公司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1.69亿元,用于北京及其他地区的照护服务投入及研发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成。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推动在更多城市建设“共同照护”中心、服务更多的糖尿病患者的计划,公司增加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前期审议的各主体投资金额相应变更,由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因“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继续使用其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过去几年,市场对于试剂盒的需求一度大幅提升,公司当时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到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员工上下一心,全力支援试剂盒项目,这导致该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由2025年3月5日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研发类项目,由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研发、测试及注册时间较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能够为公司未来丰富血糖监测相关产品、完善血糖管理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技术体系升级,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本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研发效率进而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此外,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可较好地实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效果,有助于提升能效并降低能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537.79万元,此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469号)。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37.79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决议相关额度自前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额度届满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已经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人民币11,476.3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实际金额为准),分别用于“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原有子项“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和新增项目“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营业务长远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与“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85.85万元变更用于投入“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在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内使用合计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按期收回,未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教训,持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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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
2: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等所致。后续账户内如有新增利息、理财收益等收入,将全部用于“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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