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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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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及韶关市侨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通嘉德”)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运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期限36个月,租赁物为城通嘉德名下停车楼相关设备。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侨银生活”)以持有的城通嘉德9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城通嘉德运营的天津市南开医院车场设备设施及其他运营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国运融资租赁监管城通嘉德的回款账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1,535,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9%),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安义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珑欣”)持有公司股份18,171,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郭倍华女士、安义珑欣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止,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314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安义珑欣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6,657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郭倍华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持股比例由27.29%减少至26.85%,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郭倍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安义珑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少云先生、韩丹女士、安义珑欣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249,097,112股减少至245,199,51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从60.95%减少至6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郭倍华女士和安义珑欣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期间,郭倍华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安义珑欣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9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6,645,174股减少至 103,750,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1%减少至25.39%。安义珑欣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7,373,347股减少至16,181,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25%减少至3.96%。

郭倍华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刘少云先生、韩丹女士、安义珑欣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5,199,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其中郭倍华女士持有106,645,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刘少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159,101股,占总股本的28.91%;韩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21,890股,占总股本的0.74%;安义珑欣持有17,373,347股,占总股本的4.25%。本次减持后,刘少云先生、韩丹女士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郭倍华女士持股数量由106,645,174股减少至 103,750,174股,安义珑欣持股数量由17,373,347股减少至16,181,647股。本次减持完成后,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112,812股,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60%减少至5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及韶关市侨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侨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通嘉德”)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运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期限36个月,租赁物为城通嘉德名下停车楼相关设备。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侨银生活”)以持有的城通嘉德9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城通嘉德运营的天津市南开医院车场设备设施及其他运营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国运融资租赁监管城通嘉德的回款账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方案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商务园西区13号楼712室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辉

(5)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3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D904T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国运融资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国运融资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物:停车楼相关设备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届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留购价款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52,000万元,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担保范围包括子公司及关联项目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因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保理、保函、融资租赁、向设备供应商分期付款购置设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云信等需要提供担保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综上,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2,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565万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7,435万元。子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为34,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侨盈、公司控股子公司城通嘉德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以持有的城通嘉德9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城通嘉德运营的天津市南开医院车场设备设施及其他运营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元

2.注册地址:恩平市外资民资工业区F区39号南边一区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1年12月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7EGDXX5M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打捞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轮胎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江门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江门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50万元

2.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道交口东南侧天澔园13-3

3.法定代表人:颜翠莲

4.成立时间:2016年3月2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5J9QPX9

6.经营范围: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工程;物业管理;机械停车设备和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交通设施安装服务;停车场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现场安装;工程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君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8.城通嘉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城通嘉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公司子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运融资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城通嘉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城通嘉德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对城通嘉德的影力较小,担保能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国运融资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