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调解及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6-030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调解及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200万元(不含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A2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全部坏账准备。本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6)苏0505民初10070号),若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将对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调解协议未能顺利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A2客户的应收账款事项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6)苏0505民初1007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调解完毕。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A2客户
2、事实与理由
被告与原告于2020年5月1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超高效率高功率准连续半导体激光巴条研制”的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为6000万,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交付一批激光巴条。合同约定被告分四次付款,分别于2020年4月、2020年8月、2020年10月及2020年12月依次支付原告1800万、1800万、1800万、600万。合同签署后,原告已按照合同书约定完成交付任务并通过验收。被告于2020年6月18日向原告付款1800万,剩余4200万的应付款拖欠至今。2023年9月原告与被告签署和解协议,但被告仍拒绝按照协议履行,故诉至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合同款42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42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LPR计算)。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部承担。
三、诉讼调解的情况
诉讼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原告同意被告欠款金额调整为3218万元,被告需在2028年12月前分期付清上述欠款。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解决,被告履行完毕上述款项后,双方再无其他瓜葛。
四、诉讼调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A2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全部坏账准备。本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6)苏0505民初10070号),若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将对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调解协议未能顺利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本次诉讼调解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尽管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的后续履行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