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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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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注销东莞海搏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陈旧的、生产效率低下的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公告》,2026年2月,东莞海搏已完成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潘年华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91,914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股东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6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减持期间内,潘年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73,2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22,200股后的72,97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216,892.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授予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由222,200股减少至136,20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2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36,200股后的73,06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8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上须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证券法律事务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群艳

联系电话:0755-23200021

联系传真:0755-29683009

邮箱:fawu@snc-led.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预计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投票代码:361326

普通股投票简称:联域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在2026年1-3月已计提749.36万元减值准备的基础上,于2026年4-6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010.1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59.50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4.7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4.4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公司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0.3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9.5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9.50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759.5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的,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交易目的,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金融衍生品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为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依旧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或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给公司带来的履约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配备专业人员并选择开展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国内外货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经营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7、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要求,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于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1.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59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08,909.64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4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2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5月,为了更好地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4425020001200000005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注2:上述“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已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33.36万元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剩余款项为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

注3:募集资金总额(净额)67,000.89万元扣除累计投入金额 39,700.02 万元(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833.36万元)后的余额为27,300.87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7,953.29 万元的差异为652.4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为1,043.98 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391.56万元;

注4: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专门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2026年8月13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专门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2026年8月13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搏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搏”)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搏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联域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00%下降至6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深圳海搏激励方案中的激励对象、激励额度及认缴价格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方案,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将由100.00%下降至80.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目前,该激励计划尚未正式实施。

二、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情况

鉴于深圳海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继续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综合考虑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深圳海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三、终止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尚未正式实施,终止本激励计划不涉及股权回购/减资或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未发生变化,深圳海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终止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深圳海搏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综合考虑激励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搏终止股权激励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3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金额及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深圳海搏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继续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综合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深圳海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勇、徐建军、郭垒庆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工作,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信息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度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原《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废除。

制度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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