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1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志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王明睿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志红先生、王军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岳小平先生,其中王志红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胡国英女士,其中步丹璐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潘鹰先生、肖世德先生、王志红先生,其中潘鹰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肖世德先生、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王军先生、王明睿先生,其中肖世德先生为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岳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惟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徐华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胡国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签署《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新建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原协议签署后,双方就合作细节及项目推进方案进行了多轮沟通与论证。鉴于原协议项下目标公司尚未设立,且合作事项在实施路径、资源配置及决策效率等方面难以满足项目快速推进的实际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合作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认为原协议项下合作事项已不具备继续推进的条件,并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为保障公司磷酸铁锂产能布局落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承接并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后续全部建设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8名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8月24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副董事长:王明睿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志红先生、王军先生、岳小平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胡国英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志红先生、王军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岳小平先生,其中王志红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胡国英女士,其中步丹璐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潘鹰先生、肖世德先生、王志红先生,其中潘鹰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肖世德先生、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王军先生、王明睿先生,其中肖世德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总经理:王军先生
财务总监:岳小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惟贤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胡国英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任期均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王惟贤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传 真:0816-6800655
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简历附件:
1、王志红先生:生于1976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四川朝阳机器厂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任绵阳朝阳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财务部会计;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任富临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历任富临集团稽核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监;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富临精工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2013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富临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富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富临集团副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富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富临集团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红先生持有公司8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王志红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总经理职务,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军先生:生于1978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行政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4年1月历任富临精工车间技术员、车间主管、制造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17年1月历任富临精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5年8月任富临精工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精密液压事业部总监、综合管理总监、电磁驱动事业部总监,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富临精工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任富临精工采购总监,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任富临精工智能精密产业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6月任富临精工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富临精工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先生持有公司4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岳小平先生:生于197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税务师。曾在广元市剑阁县国税局任办税员、四川剑阁县毛巾床单厂财务科任职。2005年12月,加入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富临集团下属自贡大安区人民医院财务科长,四川富临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富临集团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资产税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监、资产管理部总监、富临商管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富临精工财务部常务副总监、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财务总监,2024年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聂丹女士:生于1976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2月至2006年5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06年5月至2015年5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监;2011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13年8月至今任富临集团董事;2015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富临集团资金管理部常务副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富临集团总会计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丹女士持有公司14,45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聂丹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10%的股份,在富临集团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之妻之兄之女,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明睿先生:生于198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科技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FMBA。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先后在长虹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发展部总监助理、海外并购组副组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历任四川富临利民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行政部总监、资金管理部常务副总监、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富临精工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明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职务,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潘鹰先生:生于1973年3月,法律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破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2004年3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证的律师资格。1995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科员;1997年4月至2000年4月,在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学习;2000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2005年3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4年1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2005年2月至今,任成都守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2月至2023年4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富临精工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步丹璐女士:生于1978年12月,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年10月,步丹璐女士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12月,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富临精工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步丹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肖世德先生:生于1967年2月,中共党员。1982年至1992年在中国矿业大学读书,先后获得矿山机械工程工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在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工作。1994年至今,在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2000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教授,2003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CUSMA全国高等学校制造自动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四川省863/CIMS推广应用专家组成员(1995-2000),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2011);2023年7月至今任富临精工独立董事。现任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世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胡国英女士: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历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监事;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富临精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富临精工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王惟贤先生:生于199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级经济师职称,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历任成都置信实业集团项目经理、欧盟项目创新中心(EUPIC)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发展管理部投资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2021年11月起,历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助理、董办副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自2021年加入富临精工以来,负责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主持董办法务风控以及内审内控等日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惟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徐华崴女士:生于1985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4月加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57sz.),历任富临运业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副总监;2020年4月加入富临精工,带领证券与投关团队推进董事会日常事务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产融结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品牌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多次主导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激励计划等资本运作项目,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华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在绵竹市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的“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合作,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合作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在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新建年产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二期项目新建年产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预计总投资金额400,000万元。基于上述投资规划,江西升华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新建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终止投资合作的说明及后续项目实施情况
原协议签署后,双方就合作细节及项目推进方案进行了多轮沟通与论证。鉴于原协议项下合资公司尚未设立,且合作事项在实施路径、资源配置及决策效率等方面难以满足项目快速推进的实际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合作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认为原协议项下合作事项已不具备继续推进的条件,并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为保障公司磷酸铁锂产能布局落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承接并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后续全部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已处于投产过程,产线建设及调试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产能释放进度符合公司预期。公司已就该项目投入自有资金及核心技术团队,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及工程管理方案均由公司自主确定并独立执行,项目资产完整,资金来源明确,不存在依赖原合作方的情形。
三、终止投资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合作系公司与合作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已处于投产过程,本次终止投资合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及产能建设目标,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