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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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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62 公司简称:甬矽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1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65,000手(11,65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3,701,179.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298,820.7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7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为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45.99万元(不含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587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为25,129.88万元。

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63.99万元(不含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63.99万元(不含税),置换完成时间是2025年8月1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39,989.6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6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9,989.6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公司收取的工程开发费和工程批产品销售在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该项目在2026年半年度处于建设期,故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26.9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损失以“-”号填列,本期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97.6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29.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126.94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2,126.9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3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具体产品信息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为准。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