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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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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小分子CDMO收入实现增长。

2.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降低和本期计提减值增加,使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以及诉讼赔偿预计负债增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3. 2026年1-6月,公司本报告期末总资产同比上年末增长4.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投入扩大,资产规模增加。

4.2026年1-6月,公司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减少。

5.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10.0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根据各研发项目进度的不同投入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15,262,127.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54%,占营业收入比例10.11%,减少10.08个百分点。

公司坚持“时间领先、技术领先”战略,以学科交叉理念持续拓展技术边界,围绕小分子、多肽、寡核苷酸三大领域,打造了多肽规模化生产技术平台、手性药物技术平台、绿色工艺技术平台、制剂给药技术平台及寡核苷酸研发中试平台等一系列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攻克了多项技术难度大、进入门槛高的关键核心技术并全面应用于研发生产各环节。相关核心技术均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为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9,817,941.5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4,654,948.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 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34,000,000.00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05,660.38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9,094,339.62元,上述已到账的募

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2,845,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48,396.23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5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28日,就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投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均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023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10月、2026年4月和2026年5月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未见异常。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2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投项目“601、602多肽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对应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7月、2025年2月、2026年5月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未见异常。

截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7,000万元。2026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4,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6,000万元。

2026年1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报告期末,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待支付项目尾款、保证金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14.13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上述公告承诺使用募集资金。2026年4月,本项目剩余铺底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3、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6年1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 年12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及减持的情况如下:

1、赵德毅、赵德中,孙美禄,核心技术人员赵呈青通过诺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份因转增发生变化;

2、赵德毅、赵德中通过鹏亭贸易和伏隆贸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份因转增发生变化;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准则》),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20号准则》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20号准则》施行日新增的《20号准则》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20号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结合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具体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8,637.23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为-4,349.51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为-4,287.72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二、2026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计提预计负债详情

公司定期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管理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等。2026年6月30日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4,313.97万元,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4、未决诉讼情况简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收到5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5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74.77万元,其中1起案件已开庭审理,案件尚在审理当中尚未产生最终判决结果。

除上述5起诉讼案件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投资者对公司提起诉讼的通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对以上涉诉事项及预估损失赔偿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合计4,313.97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预计负债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预计负债计提充分性的专项核查说明》,核查结论如下:经我们专项核查,公司因前期财务报表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发的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所计提的预计负债,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范围完整、测算方法合规、计提金额审慎充足,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及证券监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能够充分覆盖公司现时法定赔付义务及可合理预见的潜在索赔损失,不存在少计提、漏计提、不计提及通过调节预计负债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该项或有事项对应的负债规模与财务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6年半年度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诉讼案件最新进展、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预计负债,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共计-12,951.20万元(损失以“-”号填列),本次计提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951.20万元(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投资者诉讼、索赔主张金额与法院最终认定赔付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赔付金额需以法院生效判决金额或双方调解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或者“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1,391人,其中合伙人102人,注册会计师4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4人。

2025年度中喜实现收入总额44,911.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8,38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77.80万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278.93万元(上述业务收入数据均已经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纪律处分1次、行政处罚2次;近三年2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钢,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其中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滨滨,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其中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亚萍,2012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审计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喜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年度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证书,在以往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6年9月15日下午12:00-13:0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6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三)特别提醒

参会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签到并配合公司的身份核对、信息登记,核验无误后方可参会。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富马酸伏诺拉生片、

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2907、2026S02908、2026S0304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1、药品名称:富马酸伏诺拉生片

剂型:片剂

规格:10mg、20mg(按C17H16FN3O2S计)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有效期:18个月

包装规格:7片/板,1板/盒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5532、国药准字H20265533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1年08月03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2、药品名称: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0.25g(按硫酸氨基葡萄糖计)或0.314g(按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计)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有效期:18个月

包装规格:10粒/板,2板/盒;10粒/板,4板/盒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5649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1年08月17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相关情况

富马酸伏诺拉生片作为新型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已被《胃食管反流病专家共识(2020)》、《胃食管反流病多学科诊疗共识(2022)》等国内外权威指南和专家共识推荐,主要应用于胃食管反流病及幽门螺杆菌根除治疗。与传统质子泵抑制剂相比,伏诺拉生具有起效快、抑酸作用强且持续稳定、不受进食时间影响及个体代谢差异影响较小等优势,可有效改善反流症状、促进食管黏膜愈合,并提高幽门螺杆菌根除治疗效果。

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作为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药物,已被《中国膝骨关节炎临床药物治疗专家共识(2023)》与《中国骨关节炎诊疗指南》列为早中期膝骨关节炎的基础治疗药物,欧洲骨质疏松和骨关节炎临床与经济学会指南亦同等推荐。临床证据表明,长期规范服用不仅可延缓关节间隙狭窄、降低关节置换风险,还能有效缓解疼痛、改善功能,并减少对非甾体抗炎药的依赖;在中重度阶段,与非甾体抗炎药联用可发挥协同增效作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成功获批,是诺泰生物在消化系统、骨关节炎疾病治疗领域的积极拓展,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该产品具体销售情况可能会受到市场需求、销售拓展等诸多因素影响,对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