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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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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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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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7日
至2026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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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于2026年6月6日、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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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09: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1-69695918
(三)传真:021-69691970
(四)邮箱:leibnize@126.com
(五)联系人:吴翰林
(六)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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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兴华的服务期限(2025年度)业已届满,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2026-202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根据招标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聪,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开招标评审结果,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万元。审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期限(2025年度)业已届满,依照相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2026-202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根据招标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招标选聘2026-202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完备的审计工作方案,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