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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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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814,8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930.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22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0.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23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336.69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使用9,995.73万元用于临时补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与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新增的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海通证券于2024年8月15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募投项目调整,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4年8月15日共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账户系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未投入募投项目中使用,且需于2026年10月20日前归还至本公司光大银行36940180800350360募集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已于上期终止实施东台地区的“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并新增上海地区的“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设备及软件采购、支付研发人员薪酬、采购研发物资及办公费用等,主要用于研发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绿色智造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投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管理层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策略,优化投资节奏以匹配市场需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启动部分设备的采购预定工作,整体仍处于建设初期阶段,暂未产生效益,因此暂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

(3)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后续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该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置换经自有资金账户已支付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薪酬等费用,该部分资金等额划转情况视同为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意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生效后至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往等额划转的情况予以确认。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9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已于2025年6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26.33万元;“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产生节余募集资金16.64万元,节余资金均低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绿色智造基地项目”。上述待支付款项主要为购买设备的验收尾款,公司将在设备验收通过、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付,并于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