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华微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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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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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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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于胜东先生、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李春风先生、徐克哲先生、孙军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孙海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6年8月26日对外进行披露,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报告摘要将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关于全面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原《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