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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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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51 公司简称:冠农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中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15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公司OA办公系统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五)会议由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6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红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羽食品”),合并完成后红羽食品予以注销,公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及全部权利义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全部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组织实施吸收合并、开展清算、涉税业务办理、资产过户、工商注销等后续全部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详见2026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

为支持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子(孙)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

1、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下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12.4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2、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提供的合计8.31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5、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26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0)

同意:1、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物流”)、阿克苏益康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3、银通棉业为其控股子公司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2026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9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新增

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子(孙)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以下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12.4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担保事项中,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16.22亿元的综合银行业务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的股东拟为该16.22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26%提供8.3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剩余额度由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提供的合计8.31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3、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本次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12.49亿元,其中8.57亿元综合银行业务除股东提供担保外,还需追加:冠农棉业为银通棉业提供5.5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为冠农棉业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

1、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12.4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提供的合计8.31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5、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此次预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一

(二)担保对象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对上述公司的信贷、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担保,届时将依据各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本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冠农棉业日常棉花经营资金需求较大,其自身资产抵押能力与信用水平暂无法独立满足银行贷款担保要求,需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获取融资支持。?公司作为银通棉业的控股股东,为保障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稳定供应,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经公司审慎研究,按对银通棉业的持股比例51.26%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银通棉业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方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的担保事项,用途为支持子(孙)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实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决策及重大事项拥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本次担保严格按照持股比例确定担保额度,同时银通棉业已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经营收益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经审慎评估,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93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7.3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7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26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

(三)被担保单位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四)《反担保协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0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0日

至2026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8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以2026年9月9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9月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

联 系 人:金建霞 李 雪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 真:0996-2113788

邮 编:841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3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铁门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冠农番茄在农行铁门关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冠农番茄实际使用上述贷款2,000.0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2,000.00万元担保。

2、银通棉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铁门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冠农棉业在农行铁门关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18,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冠农棉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3,500.00万元,银通棉业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3,500.00万元担保。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番食品在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天番食品实际使用上述贷款1,000.0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1,000.00万元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2025年10月15日公司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2026年7月27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2026年8月12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新疆西域花、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23.1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6年7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上述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冠农番茄

(二)冠农棉业

(三)天番食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冠农番茄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4563)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二)为冠农棉业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1712)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8,5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是否反担保:是。

(三)为天番食品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6N01F)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5,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支持子(孙)公司日常的经营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关详情可参阅公司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临2025-051号公告、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临2026-033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9,283.45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7.3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683.45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2,648.99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4563)

(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1712)

(三)《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6N01F)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1日(星期二)上午11:00 - 12: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AM11cXilC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01日上午11:00-12: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1日上午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中海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金建霞女士;

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文英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01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M11cXilC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996-2113788

邮箱:gn600251@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0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

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汇锦物流、益康仓储被认定为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仓储企业进行监管棉仓储业务需每年提供交易市场认可的有实力企业的担保。

汇锦物流和益康仓储均已认定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花期货交割仓库,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汇锦物流、益康仓储需提供业绩良好、实力雄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对其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进行担保。同时,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需追加益康仓储的股东银通棉业和新疆益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康集团”)也作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花交割仓库的担保单位。

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开拓皮棉仓储业务,完善棉花产业链,实现棉花产业的动能转换,继而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为:

1、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银通棉业拟为: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银通棉业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汇锦物流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银通棉业、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按持股比例提供49%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

1、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3、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为其控股子公司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在担保事项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三)无法预计本次担保总额的原因

1、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是指二者依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规定与要求,履行以下义务并保证其合规性:一是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相关业务材料;二是规范做好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业务商品的验收入库工作,确保入库商品符合标准;三是主动配合第三方开展公证检验,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安全保管责任,保障仓储商品的安全与完好;五是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商品出库发货或移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无误。

2、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是指二者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规定与要求,履行以下义务并保证其合规性:一是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相关业务材料;二是规范做好期货交割棉花的验收入库工作,确保入库商品符合标准;三是主动配合第三方开展公证检验,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安全保管责任,保障仓储商品的安全与完好;五是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商品出库发货或移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无误。两者应承担期货交割棉花在库期间,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造成他人损害的、因管理不善引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因管理不善被非法占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等。

本次担保主要针对上述仓储保管业务的合规性。同时,汇锦物流与益康仓储已为入库棉花投保足额财产保险。由于在损害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无法预估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次担保责任的具体额度目前暂无法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一

(二)担保对象二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责任和担保期限:

1、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对于仓库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保管职责、不履行配合义务、制作虚假《电子仓单》或纸质《仓单》、擅自出库、擅自移库、擅自转移棉花储存地点等,给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造成损失的,保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为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对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担保。

公司为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二)担保风险:

公司面临的主要担保风险,集中在仓储货物的安全保障风险,以及仓储环节中货物出入库交易(交割)操作的合规性风险。风险防控措施为: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推行规范化管理。汇锦物流与益康仓储均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还拥有丰富的仓储管理实践经验。在过往与交易市场及其他单位的合作过程中,二者均无不良合作记录,为业务开展奠定了可靠基础。

2、完善货物储存、监控及安防等全链条防控体系。两家企业严格依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相关规范要求,配备了满足相关商品仓储保管标准及消防安全规定的设施与人员力量;配置了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装卸作业机械;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报警、监控装置,并通过实施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构建起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

3、对库存货物足额投保财产保险,强化风险转移机制。汇锦物流与益康仓储会依据每月实际货物库存状况,足额投保财产保险,确保保险覆盖连续、足额且无间断,以此有效转移并防范货物在仓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4、反担保:一是银通棉业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汇锦物流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二是银通棉业、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三是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按持股比例提供49%的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助力皮棉仓储业务拓展,进一步完善棉花产业链布局、推动产业动能升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保障股东获得稳定回报。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经营管理情况,可有效把控重大经营决策及日常运营风险;目前各被担保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运营状况稳定。风险防控方面,银通棉业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就公司为汇锦物流提供担保形成的担保责任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银通棉业、益康集团共同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就公司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产生的担保责任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益康集团另行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针对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所作担保,按照49%持股比例向银通棉业提供反担保。综合来看,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汇锦物流、益康仓储正常运营提供的担保,将有效助力公司吸纳更多皮棉入库,进一步拓展皮棉仓储与交易业务,推动棉花产业链的完善,提升控股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收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汇锦物流、益康仓储的股东已分别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就该两家企业提供担保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这为本次担保增添了多重保障。?公司及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提供全额担保系遵照郑商所相关监管要求实施,该公司另一股东益康集团已提供对应反担保,本次担保安排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93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7.3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7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5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26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反担保协议》

(三)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

(四)汇锦物流、益康仓储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