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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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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换届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杨建安先生、费城先生、梅玫女士、何静女士、戴为民女士、刘康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选举简基松先生、欧阳红兵先生、陶岚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5月12日,公司召开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杨建安先生为董事长、聘任费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唐从虎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036至038号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费城、何静、梅玫、戴为民、刘康黎和陶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申请借款人民 币3亿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3.3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发布的《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号)。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梅玫女士、何静女士和戴为民女士因在宏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任职,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 借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借款事项所涉及的后续一切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原保荐承销机构未能完成相关协议签署,为保障项目进度,公司拟取消本次关联交易,并将按程序另行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梅玫女士、何静女士、戴为民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取消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资金需求,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3.28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53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75亿元。上述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子公司的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额度内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具体办理事宜。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华塑控股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7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在巩固传统液晶显示器代工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碳治理和精密机床两大新兴业务领域,经营质效呈现稳步提升态势。鉴于公司仍处于转型攻坚期,部分现有业务尚处于培育成长阶段,整体抗风险能力与资本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为加快推动战略布局落地,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拟向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申请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3.34%。

2. 本次借款交易的出借人为宏泰集团,宏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之控股股东。因此,宏泰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梅玫女士、何静女士和戴为民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借款事项所涉及的后续一切相关具体事宜,关联股东湖北资管将回避表决。

4. 本次借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2. 住所:武汉市洪山路64号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曾鑫

5.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8,5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84484380X

7.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股权管理;投资、融资;国内贸易;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财务顾问、票据服务;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 宏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资管之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财政厅。宏泰集团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2,003,461.40万元,净利润13,528.28万元;2025年末,总资产23,283,595.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333,385.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关联关系说明:如上所述,宏泰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10.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宏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参考同期宏泰集团平均融资成本确定借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借款(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亿元整,(小写)¥300,000,000.00元。

2.实际放款金额与约定借款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二)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1年。

2.一次性放款的,放款日以借款借据、借款凭证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如实际发放日迟于前款记载的借款发放日,则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3.借款分次使用的,每期放款日以借款借据、借款凭证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始,最长不得超过(二)1条所约定借款期限总长,各自计算到期日。

(三)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四)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年利率为3.34%。

(五)本息偿还方式

本合同执行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分期结算,每年1、4、7、10月21日为结息日,亦为付息日。本金到期时最后一期利息随本付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的,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向宏泰集团借款,主要是为公司业务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与资本实力。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形成积极影响。

六、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会议审议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累计与宏泰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16.61万元,主要为公司向宏泰集团支付的借款利息费用。

七、备查文件

1.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实施,经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计划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因天风证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宏泰集团的子公司,天风证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号)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取消关联交易的情况

因就本次发行的商业合作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与原定的保荐承销机构未能完成保荐承销协议签署。为保障项目进度,公司拟取消本次关联交易,并将按程序另行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取消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梅玫女士、何静女士、戴为民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取消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原交易相关的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尚未签署完成,公司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次取消关联交易,是公司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投入资源,积极协调各方,全力以赴推进本次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会议审议日,公司与天风证券发生关联交易22.17万元,为办公场所租赁费用;除此之外,公司累计与天风证券控股股东宏泰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94.43万元,为公司向宏泰集团支付的借款利息费用。

五、备查文件

1.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智谷”)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索空间”)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9%,;子公司天玑智谷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结合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3.28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预计担保额度为1.53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75亿元。上述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子公司的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额度内循环使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具体办理事宜。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8RBKKXU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雷任谊路9号

法定代表人:唐从虎

注册资本:7084.4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教学专用仪器制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贸易经纪。(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玑智谷51%股权,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玑智谷49%股权。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玑智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T1MJM37

成立日期:2024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7号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2层B2024-28

法定代表人:周绍威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碳索空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对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的担保,其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对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的担保,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充分了解并能掌控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及资金管理,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具体办理事宜。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9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当前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69%;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号、054号及056号)。

2.提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或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9月9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A座五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向思函

2.联系电话:027-86801320

3.传真:027-86801320

4.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A座五楼

5.邮编:430080

(五)其他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9”,投票简称为“华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