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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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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6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海外市场开拓

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项目: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新建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乌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生态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下属垃圾管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局签订了《Waste Supply Agreement》。

印尼勿加泗项目: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主权投资基金PT Danantara Investment Management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为勿加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中标单位。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印尼勿加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8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44亿元)的总投资,新建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报告期内,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印尼勿加泗两个新项目的取得,体现了公司固废处理技术与项目运营能力的国际竞争力,是公司业务版图沿着“一带一路”的地理延伸,更是公司走向国际化,综合实力跃升的里程碑。

(二)可转债

自2026年3月12日至4月2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98元/股)的130%(即18.1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议案》。

2026年5月19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旺能转债”有11,824张未转股,公司全部赎回,赎回价格为100.844元/张(含息),共兑付总金额119.24万元(不含手续费),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不再流通或交易。

2026年5月28日起,公司发行的“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在深交所摘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超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67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68)。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投资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0.19亿元)的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2.09亿元)的4.49%。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后续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2026-69)。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6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法律与协议风险:本次舟山旺能改造工程项目暂未签署正式协议,协议的签订和协议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本次舟山旺能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加上此前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项目的投资总额约12亿元人民币、印尼勿加泗项目的投资总额约12.44亿元人民币,短期资金将承压。因此,公司计划通过30%自有资金加70%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项目的建设资金。银行贷款期限都在10年以上,项目运营期长达30年,融资款项可在运营周期内用项目回款分期偿还,每年还本付息的压力较轻,现金流风险可控。

2026年8月24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0.19亿元)的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2.09亿元)的4.49%。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加银行项目贷款,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后续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舟山旺能部分项目已持续稳定运行逾82,500小时,电价中所含国补部分已到期,且现有焚烧线及汽轮发电机组设备老化问题显现,为满足《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超低排放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旺能拟拆除现有1#、2#、3#焚烧炉(合计1,050吨/天)及1#、2#汽轮发电机组,利用拆除场地新建1台处理量为1,0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5#)+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4#);同时,对现有4#焚烧线的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提标改造,新增湿法+SCR系统;对原配套35KV输电线路进行改造增容。

公司已就本次投资改造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综合设备购置、安装施工等各项成本,预计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3.24亿元。因本次新建及提标改造均不涉及土地购置、土建工程费用等,项目总投资显著低于异地新建方案。项目建设资金拟由自有资金及银行项目贷款共同解决。

二、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舟山项目改造完成后,原有三台小型焚烧炉将整合为一台大型焚烧炉,有助于优化管理体系、发挥规模效应,显著提升运营效率及吨垃圾发电量,进而直接带动收入与利润增长,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此外,新设备与先进工艺的应用,将有效降低厂用电率及环保耗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的双重目标。同时,改造后项目将全面满足浙江省超低排放标准,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二)收益分析

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垃圾处理费及售电收入。垃圾处理费暂按102元/吨执行,待项目投运后,舟山旺能将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价。因新建机组实行竞价上网,售电电价暂按0.4153元/度(省标杆)测算,根据设计参数,项目投产后吨发电量将提升至600度,项目整体收益有保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是公司主动对接行业最新技术标准、全面提升焚烧效能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更新核心设备、引入先进环保技术,项目可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集政策响应、环保责任、运营优化与社会贡献于一体,标志着公司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共赢。

根据建设进度安排,项目预计于2028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投运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一)法律与协议风险:本次舟山旺能改造工程项目暂未签署正式协议,协议的签订和协议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资金流动性风险:本次舟山旺能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加上此前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项目的投资总额约12亿元人民币、印尼勿加泗项目的投资总额约12.44亿元人民币,短期资金将承压。因此,公司计划通过30%自有资金加70%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项目的建设资金。

公司2023-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22亿元,2026年半年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49%,属于行业中的低位,贷款余力较强,且银行贷款期限都在10年以上,项目运营期长达30年,融资款项可在运营周期内用项目回款分期偿还,每年还本付息的压力较轻,现金流风险可控。

(三)建设期风险: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四)市场与运营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处理费、电费收入不及时,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市场需求变化或技术革新可能导致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7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6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6,282.09万度,上网电量65,398.37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2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5,398.37万度,垃圾入库量237.92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19.62万吨)。餐厨第二季度共提取油脂量9,322.96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2.46万吨。

2026年1-6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151,375.36万度,上网电量128,173.95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2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28,173.95万度,垃圾入库量468.96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434.21万吨)。餐厨1-6月共提取油脂量16,908.20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82.12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