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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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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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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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75,326股,发行价格为6.89元/股,增发完成后总股本为428,676,196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股票已于2026年6月25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处理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75,326股,发行价格为6.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999,996.1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292,499.94元(不含增值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99,853.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907,642.8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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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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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稷山支行没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本次由上级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5年12月,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截止2025年12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1,681,706.12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578,278.61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21号),截止2026年6月30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已经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681,706.12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78,278.61元,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产品额度在不超过 2 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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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故本期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未来将投入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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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均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7,907,642.8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