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6-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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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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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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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进展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发行对象一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军先生发行股份,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917,43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
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化的议案》,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年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6年8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程序已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一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军先生发行股票数量为35,637,149股,发行价格为9.26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99,999.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76,747.2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523,252.46元。
(二)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2025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收到其与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田某、深圳创世纪连带赔偿北京精雕经济损失379,630,000元和合理开支2,000,000元,共计381,630,000元,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935,400元;判决田某、深圳创世纪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北京精雕的涉案技术秘密等。二审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深圳创世纪持有的其子公司宜宾创世纪、浙江创世纪100%股权被冻结,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截至报告期末,法院已累计划扣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现金7,559.79万元,冻结(含轮候冻结)部分银行账户资金2,418.27万元,累计划扣及冻结(含轮候冻结)合计金额为9,978.06万元。本次深圳创世纪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属于诉讼执行中的程序性事项,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实质影响。深圳创世纪子公司仍由公司运营管理,股权被冻结事项暂不涉及深圳创世纪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变更或控制权转移。
2026年5月,深圳创世纪因不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截至目前,再审申请已获得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该受理通知书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就本案件提出的再审申请予以受理和立案,但不代表本案进入再审审理程序。本案后续是否裁定再审、审理进程及最终结果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案件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2026-001、2026-009、2026-034、2026-035)。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条件,以2026年3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4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归属期起算日和归属期间,提升后续归属安排的操作规范性与执行效率,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归属安排表述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主要为将归属期间的“授予之日”表述统一改为“首次授予之日”,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3、202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512.40万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