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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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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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四)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五)2025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5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5.75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同时重新论证了“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同意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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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分别为17.84%和73.1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延期,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经重新论证后予以延期,具体如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方面,公司积极采取了包括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新增具体研发方向和收购杰思拜尔以快速扩张在微创和有源领域的研发实力等举措来加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26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已达到73.13%。但因新研发方向探索、研发创新转化周期较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新技术路线涌现、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现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方面,受行业政策迭代及市场环境持续变化影响,实施进度较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拟将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1、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过谨慎研究,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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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9年左右立项并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形成的时间较早。在骨科集采政策的影响下,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了产品研发规划,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上海及武汉实施地点的新增,研发方向覆盖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及运动医学类主营系列产品,重点推进脊柱微创、3D打印、颅颌面修补等高附加值产线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脊柱微创产线整合了骨科内镜产品,骨科微创耗材和能量有源产品结合,逐步形成整体解决方案;3D打印PEEK颅骨板已初步量产,充分体现了个性化治疗效果。
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新术式、新材料、再生康复、智能辅助、3D打印技术等领域重新进行优质项目和产品的拓展和布局,并加强医工合作,技术转化,充分发挥临床终端的创新能力和实际需求,公司将围绕场地升级、功能涂层、PVD气相沉积设备等多维度进行精准、规模化专项投入,以切实加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并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给公司带来竞争优势。
然而,在项目落地过程中临床需求、政策发展等因素造成创新产品研发取证、商业转化周期较长,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推进过程和投资进度较预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后续将积极加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推动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转化。
(二)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
公司拟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1、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投资进度整体偏慢,具体原因主要系行业政策迭代及市场环境持续变化所致。近年来,骨科创伤、关节、脊柱等核心植入物耗材带量采购政策持续深化、常态化落地,叠加各批次集采接续采购、细分品类扩围推进,对骨科耗材行业经营节奏及公司生产经营布局产生持续且深远的影响。自2021年9月十二省骨科创伤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以来,公司脊柱、创伤、关节等核心产线产品已全面纳入全国及各省市带量采购范围。2025年至今,骨科领域国家级、省际联盟集采接续采购有序推进,集采规则持续优化、价格体系趋于稳定,但各省市政策落地节奏、执行细则、医院报量及落地放量进度仍存在明显差异。行业层面,集采驱动的头部集中、国产替代的格局优化进程,较上市初期市场预期更为平缓,行业出清和份额重构尚未完全完成,并未实现快速、全面的集中化效应。持续迭代的集采政策与动态变化的市场环境,使得骨科植入物行业下游需求释放、产品终端放量节奏整体趋于稳健温和,带量采购“以价换量”的核心效应释放周期进一步拉长、传导节奏更趋平缓。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性原则,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最新的行业集采政策落地态势、下游终端需求复苏节奏、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以及现有产能利用率、产能布局现状,审慎优化调整扩产建设规划,阶段性放缓了扩产设备采购、产线搭建等资本投入进度,由此导致本次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进度相对滞后。
随着国内骨科带量采购政策全面落地、规则逐步常态化,行业政策不确定性持续出清,市场竞争格局稳步趋于理性,公司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类产品经营态势持续修复,销量重回稳健增长通道,产品终端渗透率、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踪全国各省市集采接续政策、下游医疗机构需求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现有产能运营情况、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态势以及中长期市场拓展战略,科学审慎评估产能匹配需求。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稳步释放,公司将稳步提速扩产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募集资金高效、规范使用,保障产能建设与市场需求、公司经营发展相匹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具体如下:
(1)项目必要性
①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国民健康意识提升、骨科微创诊疗技术普及,未来骨科市场需求将持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为3.21亿,占总人口的23%左右。随着老龄人口增长,全人群骨质疏松、脊柱侧弯、脊椎病、骨关节炎等疾病的发病率将逐步走高,骨科手术渗透率持续提升,老龄化带来的终端需求量提升,将成为骨科市场规模增长的底层驱动力。在人均医疗支出费用提升和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提高的背景下,居民健康观念增强,骨科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骨科微创诊疗技术普及,骨科创伤、脊柱、关节、运动医学、骨科微创等领域临床诊疗需求持续扩容。
②集采政策推行,骨科国产头部厂商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优化产品结构,骨科数字化、微创化的手术趋势带动创新产品发展
骨科带量采购执行后,进口替代趋势明显,国产头部企业凭借研发创新、技术服务、临床支持等优势,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项目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将进一步促进骨科医疗器械的进口替代。
公司紧跟当前骨科医疗微创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同步聚焦高端化、微创化、高附加值骨科植入物产品产能布局。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降低低端同质化产品占比,提升高端精品、创新产品供给能力,有效对冲集采降价带来的盈利压力,改善整体盈利水平。同时,规模化、专业化的产能布局能够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与供应链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行业政策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的综合抗风险能力。
因此,在骨科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和国产头部厂商市场占有率提升的背景下,公司有必要通过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的建设适时增加和优化产品的生产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从而巩固公司在骨科市场领域的市场地位。长远来看,公司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仍具有继续投入的必要性。
(2)项目可行性
现阶段,国内骨科医疗器械进口替代进程持续推进,国产产品临床认可度及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在集采政策常态化落地、行业规范化发展的背景下,市场资源持续向头部国产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明确。公司经过长期市场深耕,已构建完善的营销体系与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市场承接能力,可有效支撑未来新增产能消化及产品终端放量,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拥有成熟完备的规模化生产制造体系,在骨科植入物产品工艺优化、精密加工、医用材料处理、数控生产等核心领域,公司积累了扎实的技术储备与量产经验。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产品良品率与质量管控标准,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能力持续夯实,能够有效保障本次扩产项目顺利建设、投产及稳定运营,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与生产支撑。
综上,本次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具备扎实的技术、生产及市场基础,项目建设具备充分可行性。
长期来看,国内骨科临床医疗需求保持稳定增长,行业进口替代及行业集中度提升持续延续,骨科产品向智能化、微创化发展的趋势也日益清晰。项目实施后,公司可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及自身市场拓展节奏,有序扩充产能规模、精进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有效匹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创新产品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国内临床医疗服务需求。本次扩产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与长远发展目标,项目实施具备持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市场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紧密围绕整体战略目标以及产业布局,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7年12月。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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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延期项目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实行分阶段、按需投入,既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也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推进效率。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1、针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持续跟踪骨科医疗器械行业政策走向及市场需求,综合考量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空间、现有产能布局及未来销售拓展规划,审慎推进扩产项目产能建设方案的优化评估,确保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得到高效利用。
2、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持续围绕脊柱微创、3D打印、再生康复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优质研发方向,加强医工合作与技术转化,加快创新产品研发及转化进程,以切实提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
3、在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持续推进阶段的过渡期内,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开展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低风险投资,实现闲置资金保值增值。
4、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内部管理机制,及时跟踪募投项目进度;若因市场环境变化、生产研发规划调整等原因涉及募投项目变更,严格及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同时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证书编号:310000122
执业文号:财会函(2012)40号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4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61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0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8.97亿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18亿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30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5亿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本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本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陆京泽先生,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陆京泽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陆京泽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丙福先生,自2007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丙福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陈丙福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徐振先生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或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徐振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审计项目提供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6年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00万元。上期2025年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0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夯实经营、强化回报,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2026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7、审议通过《关于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3.89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陈敏女士、李进取先生、孔建明先生、吕苏云女士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10、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5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及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5.75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陈敏女士、李进取先生、孔建明先生、吕苏云女士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375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陈敏女士、李进取先生、孔建明先生、吕苏云女士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