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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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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92 公司简称:达梦数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3,24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9,26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方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5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情况、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将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由原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基于当年及历史年度的账龄迁徙率计算历史违约损失率、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动态比例,后续各期末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另外,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信用损失风险极低,本次变更应收票据(出票人为除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业务规模较大的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式: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具体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来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综合评估了当前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及风险性,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回款情况、历史损失率以及前瞻性因素,拟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变更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固定比例,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变更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后续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本次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后,确定本期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注: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是综合考虑公司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内各账龄段迁徙率并考虑前瞻性系数1.05的计算结果。

预计公司2026年1-6月利润总额将增加19.0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26年度利润总额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6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2、会计估计变更对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客观、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23,536.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6,383,394.8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801,477,354.48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791,556,165.22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3,24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9,26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警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6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AC1K2dVxE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冯裕才先生

董事、总经理:皮宇先生

独立董事:李平女士

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

财务负责人:孙巍琳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卜京红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C1K2dVxE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7788779

邮箱:dameng@dam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565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收到1名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1位激励对象提出问询,经公司核查后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已对该名员工的股权激励资格无异议。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3)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4)。

3、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4、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5、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授予业绩条件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授予:

①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2%,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②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③2024年度EVA不低于2亿元。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告为准。2.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归母净资产;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利息净支出,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来自于现金流量表附表列示数据,利润总额来源于利润表列示数据,财务利息净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收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计算EOE时应剔除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债转股、会计政策变更等非业务经营事项对归母净资产的影响,该等新增加的归母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3.上述“净利润”系指经审计的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告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公司符合授予业绩条件,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35.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74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2、预留授予数量:35.565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80人。

4、预留授予价格:124.74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最高者的50%: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34.79元/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38.81元/股;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46.99元/股;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49.47元/股。

注: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前1/20/60/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若因实施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而发生股价调整的情形,将相应对除权除息日之前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均价计算。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96个月。

(2)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3)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鉴于公司根据股价变动情况建立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调控机制,若上述某一归属期内因公司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调控机制出现公司需调低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的情形,调低部分可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后续年份进行归属,不受上述归属期间的限制。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动失效。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8月2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7.50元/股(预留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为:3.50年(预期期限=∑每批生效比例×该批预期行权时间)。

3、历史波动率:31.4773%(采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3.50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528%(采用中债国债最新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进行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和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4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20号解释,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20号解释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2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608.7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24年5月29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5月29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达梦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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