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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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海南裕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张惠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收到海南裕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裕昊创投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329,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本次减持后,裕昊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42.08%变动至40.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裕昊创投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针对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裕昊创投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隆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裕昊创投)》。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裕昊创投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隆达

股票代码:60366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

东大针织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二)张惠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张间芳先生和张惠莉女士为夫妻关系,张家地先生为张间芳先生和张惠莉女士之子。东大针织为张间芳先生100%持股的企业,张家地先生为海南裕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裕昊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裕昊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805,0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区间自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9月27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裕昊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东大针织持有公司股份30,600,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张惠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695,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

本次权益变动后, 裕昊创投持有公司股份7,770,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东大针织持有公司股份30,600,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张惠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695,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裕昊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隆达股份3,329,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61%。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裕昊创投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康隆达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卖出康隆达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康隆达住所所在地。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裕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张家地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裕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张家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