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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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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80 公司简称:映翰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三)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五)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衍生工具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六)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导致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导致相应业务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判断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损失的情况。

5、法律风险:因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内部风险报告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开展业务。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内审部将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三)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35,71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57,142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期间,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80,089,674.7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5,686,479.32元,流动资产1,246,638,487.21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17%、2.55%、2.4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52%,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未来相关方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8月6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发出询证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6年8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6年8月6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已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8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677520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05元/股调整至17.8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85元/股调整至17.7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00元/股调整至23.80元/股。

6、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80元/股调整至23.69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2,4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对应未达到归属条件的7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以上共计46,18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统一作废。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6,18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7.85元/股调整至17.74元/股,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3.80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05元/股调整至17.8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85元/股调整至17.7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00元/股调整至23.80元/股。

6、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80元/股调整至23.69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656,1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2026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5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7.85-0.11=17.74元/股。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3.80-0.11=23.69元/股。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5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 系 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下转2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