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71,294.7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18.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3.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24.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5%。
公司会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战略,紧密围绕国家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持续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突破与创新工作,抓牢生产经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同时关注重点项目投产见效,推进其他重要产线的转产测试和新产线的测试导入进程,推动西南区域项目爬坡,同时挖掘新客户需求,推进新体系客户验厂稽核等重点工作。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2026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本199,558,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918,300.30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3%。
2026年中期,公司拟以股本199,558,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71,294.70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29%。
从上市至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股东回报意识,在综合考虑年度盈利状况、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情况,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回报,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创双赢。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也会继续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 互动、投资者关系热线、股东会、投资者调研等线上线下活动认真对待股东咨询,公司将继续保持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和常态化沟通,深入响应投资者诉求并予以针对性反馈,持续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积极向市场传递企业内在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结构,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环境变化,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结合法律法规更新及公司经营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推进治理相关工作,扎实筑牢合规管理根基;同时,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切实保障公司战略目标落地,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通过加强与“关键少数”的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增强相关方的责任担当与履约自觉;通过组织参与资本市场及监管机构开展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运作。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含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及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
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格林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格林达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格林达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4日(星期五) 至09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11日 上午 9:00-10: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 上午 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慧儿
总经理:方伟华
财务总监:何婷茹
董事会秘书:章琪
独立董事:吴晖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11日 上午 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4日(星期五) 至09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ir@greenda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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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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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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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36,898.66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88,188,202.2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71,294.7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29%。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预案。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议案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并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29.1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758.23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剩余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58.23万元人民币。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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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0.00万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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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四川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3,618.3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9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和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 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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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注2:受外部因素影响,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已经过延期并调减部分项目内容和募投资金。项目于 2023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 年第三季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产品在下游主要客户端进行大规模测试,部分产线已导入量供。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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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四川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上半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4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56.16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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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则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56.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6.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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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6.16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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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33,871.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3,749.75万元,流动资产120,768.8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3.42%、3.74%、6.62%。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上述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相关账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确定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6、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3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下转1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