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1.49米幅宽偏光片产线项目(8号线)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1.49米幅宽偏光片产线项目(8号线)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偏光片的市场需求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相结合,规划总投资约13.34亿元,在深圳市坪山区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设备仪器,建设一条1.49米幅宽、设计产能约1,800万平方米/年的LCD和OLED偏光片产线。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1.49米幅宽偏光片产线项目(8号线)的公告》(2025-39号)。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有序推进,即将转入厂房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3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黎明、杨高宇、孙小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刚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26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6-32号)。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3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