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488 公司简称:福莱新材
转债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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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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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9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福莱新材”)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29.018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发行总额42,901.80万元,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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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3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47,2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6,999,968.8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929,246.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70,721.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6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55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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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垫支发行费用中的进项税额60.71万元,该部分费用应由自有资金支付,截止本次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8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60.71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其他-尚未支付发行费用为印花税,截止本次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支付。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1月10日公司、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10日公司、中信证券、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9月17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25年10月16日与新保荐机构及上述两家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原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95.90万元,分别存储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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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2月11日公司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41.29万元,分别存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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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5.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原保荐机构发表了肯定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第586号),认为福莱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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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4.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7.89万元,共计602.36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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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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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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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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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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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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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8号”,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2)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情况
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福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需求、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将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于其他生产项目,如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项目等。
(3)可转债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福新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8年1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与实际相符,均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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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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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10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6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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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665,941.62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7,362.42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67,362.42元。上述事项合计计提减值准备9,733,304.04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33,304.04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101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福莱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