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30 公司简称:天洋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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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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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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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5,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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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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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以下简称‘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以下简称‘海安光伏胶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择机用于投资新项目,目前该新项目尚未确定。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568.72万元(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801.1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8,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54.52万元,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3,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5,119.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后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后续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出具相关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08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茹正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拟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该专项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后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47,765股,每股发行价为9.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7,924,528.30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084,905.66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94,339.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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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余额为人民币3,718.02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银行账户余额218.02万元。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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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余额为人民币26,948.8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银行账户余额6,948.8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变更后的“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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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1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907,678.23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678.2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000.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3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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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011,489.95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011,489.95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49号《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即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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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24,676,017.37元置换已到期的票据结算款项,在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26,947,888.90元置换已到期的票据结算款项符合该议案内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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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后续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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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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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3)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4)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5)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6)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后续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未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2026年0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6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6半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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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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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6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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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6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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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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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上表中“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项目结项后的尾款支付金额
变更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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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变更金额包括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自有资金的投入。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
2026年7月23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使用自有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奖金的支取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专户为专用存款账户,银行系统不支持代发薪酬。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不支持薪酬代发业务;公司员工薪酬也有从自有资金账户发放的,一个公司的薪酬从不同账户代发,实际操作困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募投项目相关员工住房公积金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募集资金专户不能签订代扣协议,无法支付。
3、公司创新研究院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境外设备采购业务,需以外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公司若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需先通过外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流程后,以募集资金进行
等额置换。
(二)操作流程
1.支付流程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
时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的币种与金额,并履行相应审核、审批程序后,签订
相关合同。
(2)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支付方式及支付
的币种与金额,按照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3)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及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进
行款项支付。
2.置换流程
(1)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汇总当月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的款项清单并填写置换申请单,按照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后,出纳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2)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转入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
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用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出具相关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3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3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ANokekozU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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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9月3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3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 茹正伟,总经理 贺国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耿文亮,财务总监 路赟,独立董事 陈来鹏(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3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NokekozU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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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9122665
邮箱:ir@hotmel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墙布、窗帘单位:万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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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墙布、窗帘单位:元/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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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反应型胶黏剂业务版块单价下降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该业务版块毛利稳定,未有波动。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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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