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8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于2025年12月15日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在广州市签署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桂亭 于立辉 赵明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于桂亭先生、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分别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广州轻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166,539,465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10.10%,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公司剩余159,609,160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9.6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于2026年2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于2026年3月3日完成董事会改选,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轻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8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济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6-085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202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6-086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8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06.42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一)金融资产减值
(1)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认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按金额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0.68万元。
(二)存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执行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2026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313.03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方法,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6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7.29万元。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人民币2,306.42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6.05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50%,相应减少2026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66.0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8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
挂牌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74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根据该无异议函,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等相关要求办理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