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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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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72 公司简称:中航机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6月完成收购航投誉华(深圳)机载系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816%的合伙份额,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航投誉华达到实际控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前后公司与航投誉华均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了重述。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说明: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23,428,300股,持股比例0.48%,持股数量排在第9位。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航机载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2026-038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了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机载 公告编号:2026-037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4号楼A座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6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一11:30,及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文件等,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真:010-58354844

电子邮件:hondianzq@avic.com

邮编:100028

联系人:孙艺笑、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机载 公告编号:2026-035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3,857,040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381号《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249,915.58元,系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8,752.27万元。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7294号)鉴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8,752.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存款协议,按照约定的执行利率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资金计付利息。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中共计426,624,229.76元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中路168号和新乡市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航机载全资子公司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集团),新航集团原计划在新乡市高新区南二环与新儒路交叉口西北角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但考虑到所在区域整体规划调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经审慎研究,拟将“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中路168号和新乡市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航空工业风雷火发器等机载产品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航空管路专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0月调整至2026年9月、“液压作动系统产能提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9月、“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航空电力系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6月调整至2026年12月、“燃油测控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6月调整至2027年3月、“作动筒、锁定装置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电磁阀类等机载产品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6月调整至2027年6月。本次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中航机载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2026-034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8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其中,董事赵卓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总经理王树刚先生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林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中航机载通过查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中航机载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与中航科工签订〈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拟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止。(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航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等关联交易是因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林平、王树刚、蒲优华、刘东星、张灵斌、李子达、赵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2026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其它年度重点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相关董事已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1.《关于审议王树刚2026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王树刚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关于审议张灵斌2026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张灵斌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3.《关于审议张红2026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关于审议杨鲜叶2026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人员增选情况,现对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王怀兵、白玉芳、杨小舟、蒲优华、李子达,召集人为王怀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白玉芳、魏法杰、王怀兵、蒲优华、张灵斌,召集人为白玉芳。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2026-036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机载)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拟签署《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中航科工签订〈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2026年8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与中航科工签订〈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航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等关联交易是因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审议与中航科工签订〈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中航科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41J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0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7号楼2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闫灵喜

注册资本:797,285.424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直升机、支线飞机、教练机、通用飞机、飞机零部件、航空电子产品、其他航空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汽车、飞机、机械电子设备的租赁;医药包装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及其它机械及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实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9.63%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航科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660,250.05万元,负债为10,722,284.81万元,净资产为9,937,965.23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944,224.87万元,净利润为484,283.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科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及中航科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航科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中航科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中航科工向中航机载提供航空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以及工程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咨询、设计、监理等)、工程总承包、设备总承包服务等。同时,中航机载亦向中航科工提供航空电子产品、机电产品、零部件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以及工程、设备分包服务等。

(二)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公司与中航科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如下:

1、本协议下的大部分产品为特定航空产品,实行政府定价;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将通过招标程序或其他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执行市场价;没有市场价的情况下,执行协议价;

2、电、水、汽等动力供应服务,如果此等动力服务最初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取得,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最初不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取得的,将通过招标程序或其他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执行市场价;没有市场价的情况下,执行协议价;

3、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等存在市场价的,通过招标程序或其他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执行市场价;没有市场价的情况下,执行协议价;

4、工程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咨询和监理服务),工程总承包和设备总承包以及工程、设备分包服务将按照市场价提供,及(如适用)通过招标程序厘定市场价。

上述招标程序均应符合关于招标和竞标的相关中国法律和法规(规定了包括对于竞标人和需要通过招标和竞标程序的建设项目的特别要求)。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中航科工和中航机载。

(二)交易价格

详见本公告之“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起成立,并以(1)双方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2)满足本协议第8.1条规定的先决条件;(3)2027年1月1日,三者最后发生的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止。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本协议第8.1条规定的先决条件:若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构成本协议一方依照其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述之关连交易/关联交易,且根据该方上市地之上市规则规定,该等交易应在获得该方董事会(关连/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及/或股东会(关连/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批准、独立董事的批准及/或豁免或遵守该方上市地上市规则有关关连/关联交易的任何其他规定后方可进行,则本协议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履行应以该方董事会(关连/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及/或股东会(关连/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批准、独立董事的批准及/或取得该方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豁免(如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豁免是附条件的,包括按照相关证券交易所豁免的条件进行)或遵守本协议双方上市地上市规则有关关连/关联交易的任何其他规定为先决条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航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产品及服务互供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该等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与持续性。

2、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