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39 公司简称:高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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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情况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调整“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经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仍为26,640.28万元,其中26,600.00万元通过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将利用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均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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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不变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对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1、建筑工程费用调增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更好满足生产检测的需要,对施工方案进一步深化和补充,升级了厂房吊顶、地坪、外墙的做法,按需增加了楼内生产检测设备供电及电缆,细化了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时受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原有建筑工程投资概算无法满足实际建设需求,因此调增建筑工程费2,980.73万元,以保障项目建筑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2、设备购置安装费用下调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行业相关设备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对设备选型方案经多轮技术论证而进行调整,通过优化设备配置、选用性价比更高的设备,在满足生产检测需要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设备采购及安装成本,因此核减设备购置安装费1,876.61万元,实现设备配置经济化、合理化。
3、铺底流动资金同步调剂原因。
本次工程费用内部调剂整体增加建设投资1,104.12万元,为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规模,对铺底流动资金进行等额调减1,104.12万元。同时通过优化试生产方案,按需进行试生产原材料采购以及配置试生产相关人员,以满足试生产需要,如有不足的部分将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高华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36,835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103,671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06元/股
(4)授予人数: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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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A)、良(B)、中(C)、中下(D)、差(E)五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等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1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9)。
(3)2025年8月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5)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等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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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36,835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的说明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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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考核期内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合计为3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8月1日
(二)归属数量:1,036,835股
(三)归属人数:7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3.0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列表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对象的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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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7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036,835股。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陈新、宋晓阳、蒋治国、兰之康、李来凭、胡建斌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86.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6,586.58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8,500.00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760.42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40,3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为人民币5,044.0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359.13万元(含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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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现金管理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4月,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芯微”)、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星华辰”)为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分别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除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31200188000044555因专户于2023年10月11日注销,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外,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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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户余额明细加总与表内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下同)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564.23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5月15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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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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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6年5月27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300.00万元。已审批尚未划转的额度,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现金流需求择期安排实施。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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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投入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288.46万元,尚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55.02万元待后续支付。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975.19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不足1,000万元,免于召开董事会审议及单独披露临时公告。后续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质保金;待款项支付完成后,及时将剩余节余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相关情况将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持续披露。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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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7,919,383.2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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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9,078,616.4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考虑了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及存货的库龄等影响。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8,840,766.81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合计对2026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7,919,383.25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维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26元/股调整为13.06元/股;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75人变更为73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新、宋晓阳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36,835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新、宋晓阳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3.26元/股调整为13.06元/股,并作废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得归属的合计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等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1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9)。
3.2025年8月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5.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6年6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剩余可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结果如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13.26-0.20)=13.06元/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1%。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26元/股调整为13.06元/股,并作废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得归属的合计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