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811 公司简称:有研复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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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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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811 证券简称:有研复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43.51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4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6,089,22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00,9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388,318.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BJAA16B03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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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减少主要原因系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金额323.91万元。
注2:其他增加主要原因系前期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进行现金置换的中介费用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中介费用合计931.0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6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4月,子公司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廊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材廊坊”)开立用于先进金属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二期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账号:110967773910001,公司及子公司有研廊坊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6年6月,公司新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账号:0200010014200028801,2026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专用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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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余额中存在7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原账户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110948358610011现金管理64,4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0200010014200028801现金管理5,6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复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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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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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该三笔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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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811 证券简称:有研复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度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96,305.36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43.51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4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6,089,22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00,9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388,318.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BJAA16B032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有研复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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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00,909.72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496,305.36元(不含增值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前述情况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6BJAA16B0712),鉴证结论为前述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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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496,305.3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其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复材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