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等公告。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34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1.7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77.0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5.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2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会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72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为5,722.5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25,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32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陈荣贤、董事宋其敏、董事张里扬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荣贤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