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1 公司简称:华海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96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的发展,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结合当前华奥泰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效地推进华奥泰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华奥泰原定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相关事宜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奥泰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8133145H

4、注册资本:50,285.7143万元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538号2幢1楼

6、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华奥泰87.07%的股权;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奥泰8.95%的股权;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奥泰3.98%的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华奥泰原有股权激励框架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华奥泰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

2017年8月9日,就华奥泰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及股份制改造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华奥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及股份制改造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6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及股份制改造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号)。

截至目前,华奥泰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项下对应华奥泰4,500万股股份的激励权益,已向相应的激励对象授予的激励权益数量为3,479.8万股股份(该等激励权益均由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享有),剩余尚未授予的激励权益数量为1,020.2万股股份。

2、华奥泰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

2022年1月20日,就华奥泰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华奥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号)。

截至目前,华奥泰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尚未实施。

三、对原有股权激励方案的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华奥泰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现对华奥泰原有股权激励方案作如下调整:

1、华奥泰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对于华奥泰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1)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通过相关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华奥泰尚未授予的激励股份,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视华奥泰股权激励的实际需要决定就其中部分或全部激励股份不再继续向华奥泰员工授予,并确认该等不再继续向华奥泰员工授予的股份对应的权益完整归属管理公司及/或公司;(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视实际需要调整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及具体实施方式及条件;(3)根据华奥泰的实际需要,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将上述授权事项的部分或全部权限进行转授权。

2、华奥泰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鉴于华奥泰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尚未实际施行,结合华奥泰发展现状,确认终止实施华奥泰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四、华奥泰股权激励方案调整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调整的议案》。

上述华奥泰股权激励方案调整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1、华奥泰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缓慢或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2、华奥泰股权激励方案的调整和实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费用而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9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480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8元,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7,680,629.0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582,319,36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科技”)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临海支行、农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26日,公司与农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7月29日,因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赛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公安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内容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

以上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0日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907.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所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3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号)。

以上资金已于2025年3月21日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7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该事项已到期,其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等情形。

2、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7,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该事项尚未到期。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全部为协定存款,该产品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相关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实施。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因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和“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预计为11,131.27万元,其中4,466.60万元用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6,664.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鉴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建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963.07万元(含利息收入),基于此,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新建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建成并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经审慎决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约为14,850.00万元,其中11,000.00万元用于“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剩余约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经审慎决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约为14,850.00万元,其中11,000.00万元用于“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剩余约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尚未投入至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存在募集资金的运用,上述融资后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已结项,主体已投入运营,因前期投资大且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2]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附表2: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

[注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经审慎决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由“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约为14,850.00万元,其中11,000.00万元用于新建项目“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剩余约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尚未投入至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投入至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9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了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免于审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95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结合战略规划及行动方案要求,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全面评估实施效果,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2026 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亦是医药行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依托新质生产力加速产业迭代升级的关键之年。当前,公司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第三次转型升级的攻坚关键期。立足行业发展大势与自身经营实际,公司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践行“战略聚焦、优势深耕、组织精干、管理提效”总体经营主基调,全面落实《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重点推进传统业务迭代升级与创新业务突破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统筹推进三大板块协同提质:持续丰富原料药产品品类、拓宽海内外市场渠道,稳固传统基本盘;稳步推进制剂业务品质优化、工艺升级及产能规模化扩容,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加速创新药在研管线推进,紧盯研发节点、攻坚技术难点,全力推动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282.50万元,同比增长8.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91.02万元,同比增长88.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32.33万元,同比增长17.31%。

1、构建双轮驱动格局,推动原料药业务高质量稳健发展

面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复杂格局,公司原料药业务构建传统生产力稳底盘、新质生产力筑壁垒的双轮驱动发展格局,以精益运营夯实基本盘,以技术创新塑造核心优势,推动原料药业务高质量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新产品、新市场、新客户、新项目”四新项目管理主线,深耕大客户战略合作,坚持扩量、稳价、提质、增效的经营策略,经营质量稳步攀升,实现销售收入约20.61亿元,同比增长24.23%,其中新产品销售同比翻番,逐步成为驱动原料药业务增长的核心动能。

同时,公司强化研产销协同、精准布局创新赛道,联动研发完成15个新产品立项;新客户、新市场开拓成效凸显,超10个千万级以上新项目成功落地,多个海外重点市场销售实现大幅增长。全球化布局的持续完善,有效增强了原料药业务抗周期、抗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持续稳健增长,产业价值提升积蓄坚实动能。

2、制剂业务市场存量维稳与增量扩容双向突破

制剂业务是公司第二次转型升级的核心支柱,公司凭借量大面广、品类丰富的大宗仿制药产品矩阵夯实传统生产力基本盘,以高端复杂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开拓新质生产力增量空间。

报告期内,国内制剂销售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聚焦重点产品培育,稳健守住经营基本盘,当期实现销售收入20.63亿元,同比下降0.39%,总体保持了销售业绩的稳定。公司紧抓前八批集采接续政策窗口期,在稳固原有中标产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新增12个集采中选产品,实现存量维稳、增量扩容双向突破。同时重点激活新产品、次新产品的增长动能,上半年公司新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超50%,22个品种销量实现翻番,新产品增长势能强劲。渠道端,公司加快新产品零售市场渗透,深化与NKA、RKA客户的多元化合作。同时适配行业监管要求,完善合规推广体系,推动全域精细化运营转型,一线下沉管理重心,持续筑牢国内制剂销售业务高质量发展根基。

美国业务围绕提量增利方针开展精细化运营,持续优化海外产品结构,重点布局高附加值管线,提升高毛利产品市场占比;深耕政府端销售渠道,获取多项采购订单,持续提升业务收入及利润贡献。同时通过工艺迭代优化、拓展供应商名录、原辅料替代等举措强化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美国市场盈利水平及抗风险能力,上半年华海美国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10亿元,同比增长1.29%,实现净利润8,901.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实现零的突破。

3、首款创新药产品获批上市,加速创新药业务成果转化

公司生物创新药聚焦前沿治疗技术领域,科学规划、高效开展各项新药研发工作。2026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生物创新药临床批件2个;国产首个自研用于治疗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的瑞西奇拜单抗注射液(HB0034)(公司首个获批的1类生物新药)于2026年7月获批上市,商业化销售准备工作积极推进,该产品的获批对公司第三次转型升级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HB0017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的上市许可申请已递交并获CDE受理,另一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已完成III期临床全部患者入组;HB0025联合化疗治疗一线鳞状、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及一线子宫内膜癌的III期临床试验已启动,并积极推进患者入组,三阴性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适应症的II期临床稳步推进;HB0056、HB0043等主要早期临床阶段项目快速推进,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产品梯队,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创新药研发格局。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西班牙药企Almirall,S.A.(成立于1944年,总部位于巴塞罗那,是一家站在科学前沿,提供突破性的、差异化的皮肤医学创新,以满足患者需求的全球性制药公司,产品销往100多个国家,Almirall,S.A.在西班牙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M))达成授权合作,BD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小分子新药聚焦抗病毒小分子创新药物研发,积极探索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领先或潜在同类最佳治疗药物,目前已建立小分子抗病毒药物研发平台、病毒评测平台以及病毒工具平台,同时已开展5条项目管线的抗病毒创新药物研发,其中多个项目已确定PCC并申请相关专利,3个项目进入临床前研究阶段。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产业深耕、创新赋能、管理增效三大主战略,系统落实原料药板块深化拓展、制剂板块提质扩量、创新药板块加快成果转化的发展路径,在坚持既定战略的前提下主动求变,以“变”破局、以“新”提效,在调整中优化产业布局、筑牢合规根基,在攻坚中突破发展瓶颈、塑造全新增长曲线,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蓄势赋能。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并通过持续聚焦主业,夯实行业优势地位,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不断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2026年上半年,公司顺利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4,902.29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94%。现金分红比例持续多年保持较高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保持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与实际经营状况,统筹兼顾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稳定回报,持续提升股东获得感,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加强信息披露与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1、2026年上半年,公司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优化内控管理流程,对投资者关注的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合规披露,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不存在重大差错或者重大遗漏,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持续夯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础,充分依托定期报告等法定披露、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及邮件等多元化沟通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互动,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与发展战略,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举办1场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共计吸引超200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参与。活动中,管理层就原料药业务、制剂业务、原料药及小分子新药研发、生物药研发等核心业务作专题分享,系统介绍了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现状、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并就投资者重点关切问题予以充分回应。本次活动同时邀请医药行业专家、生物创新药合作客户共同参与分享与交流,从第三方视角展现公司创新药业务的发展成果。此外,公司借助上证E互动平台定期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文字互动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日常运维层面,公司持续畅通投资者热线、专属邮箱等常态化沟通渠道,认真梳理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

综上,公司构建了多层次、全覆盖、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践行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要求。

下半年,公司将在严守信息披露合规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沟通形式、优化互动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效,不断增强资本市场认同度,稳固投资者信心。

四、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内控与ESG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要求,持续夯实治理基础,优化组织架构,推动治理体系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内控与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上半年,公司结合法律法规及实际发展情况,修订/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14项内控制度,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上半年累计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相关议事流程规范,决议合规闭环,治理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内控制度执行有力,为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严守合规底线,深入践行ESG发展理念。报告期内,公司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理念,严守合规底线,常态化开展全员合规培训与文化建设;从药品质量、安全环保、财务、证券、运营等多维度组织开展合规宣贯,健全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公司深入践行ESG发展理念,持续完善ESG治理架构,在绿色生产、员工关怀、职业发展、商业道德等重点领域稳步推进,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6年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且于2026年首次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并获得Wind ESG评级A级。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探索科学高效的治理模式,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制度规范,严格流程执行,全面提升内控管理质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持续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治理与内控全流程,实现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水平双提升,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持续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管理与激励约束,健全绩效考评与薪酬管理体系。2026年上半年,公司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盈利水平紧密挂钩,有效激发团队积极性与责任担当。同时,积极面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团队及中层以上人员开展证券合规专项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形式,切实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下半年,公司将紧跟监管政策与行业动态,聚焦重点规则与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多样化宣贯培训;同时进一步丰富履职保障渠道,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决策水平,严守合规底线,推动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

六、其他事项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反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关切,不断优化行动方案并推动落地。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阶段性总结,所涉及的公司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93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