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97 公司简称:江苏华辰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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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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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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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本议案的说明,并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号),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49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4.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4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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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5年6月26日,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等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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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专用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于2026年7月结项,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该等银行账号已注销
注2:该专用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于2026年7月结项,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该等银行账号已注销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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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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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利息收益中包含一天活期收益18.07元,年化收益率约为0.05%。
(五)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94.46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81.2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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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6年7月结项。
注2: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7月结项。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华辰”)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辰”)和江苏华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变电力”)。
●本次担保发生额合计5,4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61.5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涉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融资授信计划,公司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项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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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并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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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宁夏华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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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华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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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签订2份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华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宁夏华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的主债权,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江苏华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被担保人:江苏华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人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00万元(其中已签署担保合同的担保发生额为5,4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1.52万元,已签署担保合同的担保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7%,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