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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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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何明轩女士、吴任华女士、李楠女士、温廷羲先生、陆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朱振鹏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朱晖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经理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2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52号文《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5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9.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168.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15.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0,752.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0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40,000.00万元,到期赎回10,000.00万元,尚未到期1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12月6日,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相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1405503829666666666、37620180800317088、14510010010088888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由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不具备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由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6年3月24日,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相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4055038290008888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由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不具备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由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775.1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其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3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荣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许荣华先生简历

许荣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轮胎厂电气技术员,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自动化工程师、可靠性技术专家、设备维护主管、区域维护经理、工程技术经理、组织发展与创新经理、生产运营经理,拉普拉斯(无锡)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制造运营副总监,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摩洛哥管理中心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总裁特别助理。

截至目前,许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