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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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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ST中路

900915 ST中路B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ST中路 公告编号:2026-034

900915 ST中路B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8月26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1,83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

● 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路集团的《关于被动减持股份的沟通函》,获悉中路集团收到通知,自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不超过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5,420,000股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9%,具体减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一、被动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控股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执行为准。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路集团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保持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ST中路 公告编号:2026-035

900915 ST中路B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5月30日、2025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久公司”)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提起的仲裁申请尚有16起案件未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陆续收到永久公司转达上述部分仲裁案件的裁决书及新增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仲裁的进展情况

自前次仲裁进展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仲裁委员会针对上述16起案件作出裁决,16起案件涉案金额合计840.79万元,仲裁庭最终裁决永久公司向16起案件的申请人赔偿金额合计387.91万元,永久公司承担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合计23.00万元。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新增仲裁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仲裁进展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永久公司转达的2起自然人提起的同类型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1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2起案件已作出裁决,仲裁庭最终裁决永久公司向2起案件的申请人赔偿金额合计52.36万元,永久公司承担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合计3.03万元。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涉及的仲裁裁决已生效,相关赔偿款项已支付完毕。公司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ST中路 公告编号:2026-036

900915 ST中路B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

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3条第一款第(六)项,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此外,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此,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三、公司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积极推动占用资金清收工作。针对被控股股东占用的1,248万元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其中450万元已收回,剩余798万元占用款尚在追偿过程中。公司已多次发函督促控股股东限期清偿资金占用款项,控股股东回复将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还款安排。公司持续跟踪资金回收动态,将根据回收进度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发送律师函、申请财产保全、提起司法诉讼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实施细则》并修订《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账户管理及大额资金审批予以规范,禁止无商业实质的付款及变相资金输送行为。公司将继续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统一监管标准,细化岗位分工、授权及审批流程,明确支付额度、用途、去向与审批权限;同时加强关联方识别管理,定期排查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已组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关键财务、运营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资金占用防控、关联交易管理等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向关键人员深入讲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监管后果、退市风险,明确合规底线,持续提升各相关主体规范运作意识,从源头规避同类合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的规定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3条规定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有关事项的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