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连”)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深圳星连荣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与北京星连签署了《深圳星连荣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投资深圳星连荣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星连”),该基金投资标的为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星连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21,201万元人民币,四川云数据以自有资金2,12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9.9995%。深圳星连2026年2月12日完成基金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1日和2026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5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钱学宁先生、熊希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子璇召集并主持,副总裁李刚业、战略投资总监宋历丽、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周路先生、王义先生、何莹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周路先生、王义先生、何莹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七)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九)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周路先生、王义先生、何莹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5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380,4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7,096,001.1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096,623.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
2023年2月20日从保荐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存入公司募集账户人民币916,978,34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683,743.77元,加上自有资金划入的承销保荐费增值税1,704,77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8,999,377.37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1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6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2026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注1: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96,001.18元,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096,623.8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96,001.18元在扣除公司承销保荐费用30,117,652.84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704,772.80元)后,于2023年2月20日从保荐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存入公司募集账户916,978,348.3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此次扣除的发行费用9,683,743.77元中,已支付9,306,385.27元,应付未付发行费用为377,358.50(不含增值税)。
注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用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0,683,939.16元。经公司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8,590,773.87元。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301号《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支付的项目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项目人员日常差旅费、办公费等部分费用以及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需通过四川云数据基本存款账户、银行托收等方式进行,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度前述等额置换资金为人民币2,339,151.36元,2026年半年度等额置换资金为人民币173,632.17元。
(四)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并将账户余额(系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银行季度结息产生的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40,876.7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专户余额为40,876.76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3月9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发布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
单位:元
■
注:募集资金总额94,70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募集净额为90,899.94万元,其中63,630.04万元用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27,26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共投入募集资金65,126.71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入额63,630.04万元多出1,496.67万元,该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1,500.99万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手续费支出0.23万元;将账户余额(系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银行季度结息产生的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4.09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5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766.30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2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合同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三)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坏账的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减少公司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766.3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5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6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定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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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6年9月14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沛如
电话: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5、注意事项: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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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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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9月14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