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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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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23 公司简称:晶科能源

转债代码:118034 转债简称:晶能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1,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74,220.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993.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项目尾款将按照有关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后期公司将结合实际投资计划,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整体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合规审议程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整体资金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晶科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5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在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不超过60亿元额度内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票据池业务的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转授权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2027年度票据池相关议案之日止。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下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专项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流动性有一定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流动性。

四、票据池业务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转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担保形式及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5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6年6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号),公司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77,000.00万元,已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2022年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71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285.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 号)。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73,943.5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07.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含超募资金投入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915.86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74,220.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993.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注] 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977,000.00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972,285.17万元差异4,714.83万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997,3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尚未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注3]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和相关子公司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2025年11月6日,公司和相关子公司新增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与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6年3月10日,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026年8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2年4月21日和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8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5,721.0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1,633.63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1GW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高自动化组件项目”、“二期20GW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10GW工程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结项。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结项后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等,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注 4:相关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链上下游价格波动等原因带来的各环节利润承压。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及节余募集资金等,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注 3:相关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链上下游价格波动等原因带来的各环节利润承压。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5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及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74,260,311.88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08,338,679.12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5,921,632.7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1,074,260,311.88元,减少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074,260,311.8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半年度科创板

新能源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15:00-17:00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6年半年度科创板新能源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仙德先生,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曹海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蒋瑞先生,财务总监常宸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3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晶科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180 8688

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签署或重新审议的有关协议,涉及公司下属厂区内的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3个节能改造项目。

● 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3年度框架协议》”),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4个节能改造项目。前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向晶科科技全资子公司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交易金额及协议约定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晶科科技出具的《关于下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对外出售的告知函》。为推进轻资产战略需要,晶科科技决定将下属4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整合后对外转让,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晶科科技出具的《关于下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对外出售的告知函》。为推进轻资产战略需要,晶科科技决定将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整合后对外转让,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晶科科技下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现需对公司上述协议重新进行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资本:3,557,885,54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5、营业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6、住 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63号

7、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8、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晶科科技22.92%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晶科科技总资产人民币417.7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62.56亿元;2025年1-12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00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36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晶科科技总资产人民币418.4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61.22亿元;2026年1-3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8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公司将自有或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建筑物屋顶供晶科科技下属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公司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项目所在区域的配电网。相关收益归晶科科技所有。晶科科技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为基准电价向公司售电并给予公司一定的电价折扣。

节能改造项目:公司委托晶科科技对公司指定生产线的供热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节能改造项目投运前的相关费用、以及服务期内的维护费用由晶科科技承担;在服务期内,晶科科技以项目所在地同时段供能热价为基础、按一定的服务费率向公司收取综合节能改造业务服务费,以实现对节能改造带来的节能收益的分享。服务期满后,相关节能设施归公司所有,且晶科科技不再分享节能收益。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关联人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类交易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协议内容签订后,有利于公司降低能源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

(二)节能改造项目

五、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情况对比

本次公司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购电与节能改造服务费,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1、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行业整体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承压,导致对电力的需求阶段性波动,故对运营期的关联交易金额相应进行调整。

2、节能改造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行业整体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承压,导致对节能改造的需求阶段性波动,故对运营期的关联交易金额相应进行调整。

[注2]:在考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最新市场情况变化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该项目拟不再实施,双方拟签署终止协议。双方均不涉及违约责任。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充分利用厂区屋顶资源,满足日常生产运营的需求,以及提高能源集约化利用为目的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公允性原则,并参考同区域市场平均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涉及公司购电业务与节能改造项目服务费,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该协议签订后有利于公司降低能源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