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9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芳源转债”2026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等事项时,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芳源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45分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董秘办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芳源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
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就“芳源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保证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芳源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芳源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有效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497,567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0,497,5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6%。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173,053股变更为499,675,486股,注册资本将由510,173,053.00元变更为499,675,486.00元(未考虑可转债转股因素,最终的注销数量及总股本变动情况以实际注销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可转债转股情况以及库存股存续期限的要求,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10,497,567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3)。
截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515,18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10,173,053股的2.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8.08元/股,回购均价为11.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5,039.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25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32.80万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7,674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45%,其中53股为新增股份,17,621股为回购库存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截至2026年8月25日,前述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10,497,567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将于2026年11月届满。经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可转债转股情况以及库存股存续期限的要求,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10,497,567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1:因公司可转债“芳源转债”仍在转股期内,上述拟注销股份数量为截至2026年8月25日的股份数量,未考虑公司后续可转债转股的因素,最终注销数量及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可能与上述情况存在差异,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9,955,500股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将优先以该部分剩余回购库存股用于转股,不足部分以新增发股票补足。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库存股存续期限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0,497,567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6%。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173,053股变更为499,675,486股,注册资本将由510,173,053.00元变更为499,675,48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关于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完毕相关减资手续后及时办理本次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七、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最终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情况调整《公司章程》关于注册资本及总股份数量的相应条款,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