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71 公司简称:杭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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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6年6月11日股东株式会社T&K TOKA(以下简称“TOKA”)与青云汇(杭州)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汇”)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TOKA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杭华股份99,065,424股股份转让给青云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6%;本次协议转让后TOKA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青云汇持有公司99,065,42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6%。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协议转让仍处于股权交割推进阶段,相关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故“株式会社T&K TOKA”仍列示于上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8月7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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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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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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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预计为人民币74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9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实际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暨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内容完整、规范,严格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亦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体现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实际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27.4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275.36万元,2026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5,252.11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838.81万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及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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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及2026年1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绿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各分项数值之和与“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之“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2月22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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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实施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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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额”以及已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等收入。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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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成及投入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审慎原则加强各个建设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减“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故“调整后投资总额”高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已于2025年12月结项,项目已完成10,000吨液体油墨及5,000吨功能材料的产能建设并正式投入试运行,相关产能释放进程将在未来几年逐步呈现,现阶段经济效益易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和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
注4:“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的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7.92万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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