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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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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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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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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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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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2026年上半年是“十四五”收官衔接、“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过渡阶段,国内能源行业加速构建安全可靠、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锚定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大局,主动顺应国内节能降碳攻坚、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行业趋势,紧抓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政策机遇,持续深化产业布局优化与产业链协同联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煤-焦-气-化-氢”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依托扎实的煤焦产业根基与完备的氢能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持续推动煤焦产业向集群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方向迭代升级,充分释放一体化产业集群的协同效能,为公司煤焦产业高质量转型、长期稳健价值增长筑牢坚实根基。2026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411.2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5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84%;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6.09亿元,同比增加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亿元,亏损同比减少11.11%。
(一)煤焦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国内煤焦行业整体呈现供给刚性收缩、终端需求偏弱、监管政策趋严的整体运行态势,行业结构性矛盾凸显。2026年2月,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正式落地执行,国家矿山安监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晋、陕、蒙等核心主产区安全监管、煤矿阶段性停产整改,炼焦煤产能释放受限,优质主焦煤呈现结构性紧缺格局,煤焦价格整体呈成本驱动震荡上行走势。随着国家持续落实节能降碳攻坚、焦化行业提质升级政策,煤焦行业加速向绿色低碳、安全智能、高质高效方向转型。老旧焦化装置改造清零、落后产能出清政策全面落地,严控低效产能扩张;同时,行业智能化改造、煤焦氢一体化循环发展等扶持政策持续落地,推动传统煤焦产业加速淘汰粗放生产模式,向安全智能、清洁低碳、循环高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转型,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持续加快。
2、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较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1,095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华北、华东和西南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372.81万吨,比上年减少0.74%;报告期内精煤产量133.88万吨,其中汾西太岳61.72万吨、东于煤业39.08万吨、锦富煤业33.08万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公司紧扣“双碳”目标和能源革命主线,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为总基调,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公司副产品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55%左右,是低成本大规模制氢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在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行投资布局及构建氢能的“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产业链闭环,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发展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3、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1)采购模式
外购的精煤主要包括主焦精煤及贫瘦精煤(含瘦精煤)等。公司采购来源地主要包括山西的吕梁市、晋中市等市和河北、陕西等地。由于公司所在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公司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在采购方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价格优势。
(2)生产模式
公司焦炭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策略,焦炭和煤炭都是在综合考虑上一年度生产情况、销售情况以及市场分析情况等相关因素后,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根据季节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状况将年度生产计划细化分解,由公司专业团队负责相关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并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程、制度,全面落实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管理制度。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产品的销售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销售的部门根据市场变化与客户协商确定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4)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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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氢能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我国氢能产业在政策引领与市场化探索的双重驱动下,步入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的关键窗口期。国家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3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59号),试点任务要求各城市群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全国约15个城市群完成组队并提交试点申报方案,这标志着继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政策于2025年到期收官后,新一轮国家层面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同期,多地政府发布的“十五五”规划均将氢能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国家能源局亦明确将氢能和绿色燃料列为新型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布局建设一批“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展望下半年,随着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名单确定、奖励资金预拨到位以及地方配套政策持续加码,氢能产业有望在交通、工业、储能等多元场景加速破局,逐步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迈进。
2、主要业务
(1)氢气制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氢能供给端产能基础。清徐美锦华盛一期2,000Nm3/h高纯氢项目及贵州美锦5,000Nm3/h高纯氢项目保持平稳运行,有效保障太原、吕梁、贵州六枝特区及周边区域的车辆用氢需求。华盛二期项目按计划推进,整体产能预计提升至12,000Nm3/h;滦州美锦14,000Nm3/h高纯氢项目亦处于在建状态。绿氢制取方面,公司围绕“零碳能源”转型方向,推进分布式绿电制氢加氢示范工程,依托青岛、佛山氢能产业园既有屋顶光伏资源,规划实施“绿电+绿氢+绿色交通”一体化项目,重点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柔性调控技术探索,构建覆盖“源网荷储氢”各环节的园区协同闭环系统,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具备实操性的氢能解决方案。
(2)车辆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政策机遇,围绕国家“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布局,加速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与市场推广。公司积极响应各城市群试点申报工作要求,结合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场景需求,灵活调整产品投放策略,推动氢能车辆在交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与此同时,随着试点政策的逐步落地与加氢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公司积极拓展燃料电池汽车在冷链物流、城际客运、市政专用等多元场景的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氢能车辆的市场渗透率。公司通过深化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不断优化产品性能与成本结构,为氢能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推广奠定坚实基础,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公司充分发挥在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领域积累的工艺技术与产能优势,积极为同业企业提供车辆产品代工制造服务,通过共享制造资源与生产管理经验,助力行业整体交付能力提升与成本优化。同时,公司加快推进海外市场战略布局,深度研判目标区域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有序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及相关产品的出口认证与本地化适配工作,持续拓展国际业务版图,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3)车辆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氢能车辆运营平台合计持有各类型燃料电池商用车1,105台,依托场景化运营模式推动氢能交通落地实践。京津冀区域,以河北邯郸武安为核心持续开展氢能示范项目,稳步扩大区域氢能生态辐射范围。山西区域,在开展煤焦化运输业务基础上,加快推动运输服务多元化转型,目前已承接多种类型运输业务,率先开通连接河北、天津及陕西的跨省氢能零碳运输示范线路,并与多家企业建立长期车辆租赁合作关系。贵州区域,打造氢能公交示范线路,同时投入100辆氢能重卡构建物流配送示范线路;同步推动全国首台商用氢能机车头运行,持续助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此外,公司相继在山西、广东、山东等多地开通氢能车辆示范线路,在氢能高速运输、港口物流、钢厂矿山、市政环卫等多元应用场景中建立起显著的竞争优势,通过不同区域、不同场景的示范应用积累,为氢能车辆规模化推广提供了实践基础。
(4)加氢站建设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产业协同持续完善加氢服务网络,截至6月底已在全国范围布局建成加氢站(含撬装站)20余座,覆盖山西、北京、山东、浙江、广东等地,为当地氢能车辆提供稳定便捷的加氢保障。新建成美锦盛锦路加氢站,位于吕梁市交城县化工园区,占地面积约15亩,总投资约4,000万元,氢气加注能力达4,800kg/12h,可满足300台车辆加注需求。该站采用管道输氢方式,目前日均加注量为4,000-5,000kg,应用海德利森首创三段分级式管理工艺及二/三级压缩结构,最大瞬时流量达3.0kg/min;通过专利密封技术与智能温控系统协同,确保高压工况下运行稳定,较传统设备节能30%以上,综合运营效率提升40%;同时,模块化结构与低能耗驱动系统使综合能耗降低15%。
(5)综合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系统性推进综合能源业务布局。绿电领域,公司在探索分布式绿电制氢的同时,积极推进绿电直连技术应用,于青岛园区引入骐骥电池建设换电站,面向周边商用车提供加氢、换电等综合能源服务,构建多能互补的末端供能体系。储能领域,公司携手山西祥睿能源有限公司、北京索英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成立北京祥睿锦英新储科技有限公司,聚焦新型储能赛道,依托多元化、全场景的产品体系,覆盖电网侧独立储能、工商业用户侧储能、应急电源及移动储能全品类,精准适配多行业、多场景储能应用需求。其中,电网侧装备可参与电网统一调度,实现削峰填谷、调频调压及黑启动等功能;工商业侧装备服务于工业园区、绿电园区、数据中心及商业综合体等场景,支撑峰谷套利与绿电消纳;应急电源面向煤矿、化工园区、医院等关键负荷场景,保障极端条件下不间断供电;移动储能兼具源荷两端应用价值,可助力风光场站消纳及绿电园区灵活调度,并拓展至高耗能企业、临时施工及海外应急等多元场景。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落地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并签订2GWh大容量电池框架协议,为公司储能业务的规模化发展与行业竞争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3、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在氢能产业领域占据重要市场地位,持续巩固行业领军方阵。公司已形成覆盖氢气“制一储一运一加一用”全产业链的闭环体系,涵盖制氢、储运、加氢站及整车制造、车辆运营等核心环节,并在相关应用场景中持续推进示范运营和产业协同。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向储能领域延伸布局,进一步巩固了氢能行业龙头地位。
市场推广方面,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旗下青岛美锦与参股公司飞驰科技累计推广各类型氢燃料电池汽车3,592辆,累计安全运营里程约2.57亿公里,累计碳减排量约27.87万吨,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客户口碑。技术创新层面,公司参股企业在核心材料与制氢技术等领域取得多项重要突破,持续彰显行业技术引领能力。报告期内,参股公司骊能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是从“技术研发”向“规模化量产”加速跨越的关键时期,在技术创新层面取得多项进展。在研究开发方面,持续对碳纸二代产品进行研发改进,提高了产品的应用广度及耐久性能,同时拓展碳纸在环境治理技术领域的应用场景。产品“LNW系列碳纸”在第三届北京氢能产业大会暨京津冀氢能产业发展峰会上入选“氢能行业优秀案例”,并成功斩获“十四五”氢能创新产品奖,持续彰显行业技术引领能力。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燃料电池气体扩散层用碳纸的制造技术”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一批“三新”认证,标志公司在技术创新、产业引领和绿色低碳等方面获得政府高度认可。公司注重扩大品牌影响力,携核心产品碳纸气体扩散层首次亮相第十届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大会暨展览会(FCVC 2026),此次参展获得了同行高度关注和认可。膜电极领域,参股企业鸿基创能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巩固其行业龙头地位,推进膜电极迭代升级,产品性能、贵金属载量、成本显著优化,一致性与良品率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累计与全球超过200家客户建立销售合作。燃料电池方面,报告期内,参股企业国鸿氢能作为核心动力供应商,助力全国首艘内河氢燃料电池集装箱船“东方氢港”号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我国内河氢能船舶应用实现“零的突破”。制氢装备领域,公司参股的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东奥扬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PEM水电解与碱性水电解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领域持续深耕。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氢能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应用场景,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合作,持续提升氢能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及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贡献更大力量。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郑彩霞女士、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王宝英先生、刘小明先生、姚小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6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796.7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49,692.23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7,339.8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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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339.81万元,其中318.7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7,021.05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度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5年度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339.81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21.0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21.0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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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情况及原因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2、“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3、“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2026年6月,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结项,待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4、“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由2025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的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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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十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郑彩霞女士、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宝英先生、刘小明先生、姚小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经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郑彩霞女士、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宝英先生、刘小明先生、姚小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
3、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亦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4、辛茂荀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辛茂荀先生离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辛茂荀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辛茂荀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辛茂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5、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姚锦龙先生,1974年8月生,本科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之后就读于美国任斯里尔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和南开大学EMBA。历任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公司经理、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太原市政协常委;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太原市工商联副主席。姚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于2026年6月收到山西证监局(〔2026〕32号)警示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姚俊卿先生,1966年1月生,太原师范学院(曾山西教育学院)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太原师范、省教院学习,在清徐县马峪中学任教,在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裁,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美锦(天津)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姚俊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于2026年6月收到山西证监局(〔2026〕32号)警示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姚锦丽女士,1982年3月生,本科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获得财务会计荣誉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英国剑桥大学Judge管理学院,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目前在读材料与化工博士研究生。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海外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首席ESG官、氢能与可持续发展部部长、联合国全球青年领导力卓越可持续发展计划高级导师、国际电化学能源科学院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常务理事、中国氢能联盟理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委员会常委、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理事、中关村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上海长三角氢能科技研究院副理事长。姚锦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郑彩霞女士,1968年9月生,石家庄铁道学院本科毕业,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铁17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部长,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582,000股,股票来源于股权激励及增持股份,除于2026年6月收到山西证监局(〔2026〕32号)警示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嘉先生,1982年12月生,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获得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美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北京美锦嘉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37,700股,股票来源于股权激励及增持股份,除于2026年6月收到山西证监局(〔2026〕32号)警示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宝英先生,1968年8月生,博士,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宝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小明先生,1956年9月生,硕士,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现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山西省首批管理会计入企咨询服务专家、晋中开发区农商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刘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下转2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