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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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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23版)

公司代码:605117 公司简称:德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2,355,926,022.41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1,273,282,0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7,251,315.2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9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准计算。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规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和剩余预留授予部分各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限内行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共计新增行权1,720,921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1,720,921股。

(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公告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36,846,297.20元,转增363,743,622股。截至目前,公司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363,743,622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总数将从907,766,493股变更为1,273,231,0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907,766,493元变更为1,273,231,036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新《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0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

因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调增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350亿人民币,授信用途不变,全额保证金业务不计入本次授信总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29日止。

在融资过程中,为更好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融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授权期限不变。

本次调整只涉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涉及调整对外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研发楼7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刊载于2026年8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7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7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806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电子信箱:stock@dey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对该行动方案半年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提质增收

2026年上半年,全球户用储能市场延续增长态势,但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分化特征。从市场需求端看,欧洲地区整体受能源价格波动及居民电价政策调整影响,户用储能装机需求保持一定韧性,乌克兰市场则受地缘政治影响对户储系统存在刚性需求;亚非拉地区受电力供应稳定性不足、可再生能源渗透率提升及储能系统成本下降等因素驱动,新兴市场逐步成为户用储能需求的重要增长区域。从供给端看,行业参与者数量持续增加,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品牌渠道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逐步成为竞争分化的关键因素。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10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4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5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6,951.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8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493,16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148,576.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9%。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升级,聚焦核心业务落地攻坚,赋能生产力降本增效。公司精准推进MOM、PLM、WMS、费控、SRM项目数字化建设,通过多系统迭代优化、全流程线上改造来补齐研发、生产、供应链、财务数字化短板,建设物联网印章系统,优化费用管控平台,持续深挖运营成本优化空间,全方面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数字化动能。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践行作为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责任,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热切响应监管部门对于现金分红的倡导,落实一年多次分红,实现中期分红。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36,846,297.20元(含税),转增363,743,62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73,102,676股。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已超60亿元(含税)。

此外,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与市场形势,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0元(含税)。该方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将在股东会上就公司中期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重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常态化的沟通机制。2026年上半年,公司组织召开了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传递了2025年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连同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国元证券宁波分公司组织“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一投资者走进德业股份”活动,帮助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并召开交流会就中小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进行交流。此外,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专岗,便于第一时间回答投资者疑问和接听投资者热线,另通过机构策略会、分析师会议、上证e互动、邮件沟通等渠道和方式保持与不同类型投资者的交流。

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治理细则运作,保障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独立性,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前置审议作用,强化其在公司战略发展、审计监督、薪酬与考核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提高公司经营的规范性和科学的决策性。此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准则,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上半年累计披露临时公告43份,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4次,相关会议的召集、审议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五、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建立共担共享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规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制衡作用,防范“关键少数”人员违规履职;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转达宁波上市公司协会专业委员会所发布的简报便于“关键少数”人员进行学习,并通过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等形式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2026年上半年,公司修订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确定依据、具体构成和考核评价方式,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增强“关键少数”人员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意识,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事宜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表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83号《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997,120股,发行价格5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7.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547,169.76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701,833.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1,750,9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14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9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4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盐德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包含前期已使用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期购买于本期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740,000,000.00元,实现投资收益5,818,474.12元;本期购买理财产品700,000,000.00元,其中400,000,000.00元于本期到期,实现投资收益1,830,327.1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生产布局,集中资源应用,缩短管理半径,拟终止投入“年产25.5GW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建设“年产7GWh工商储生产线项目”,将原项目已建设完成的厂房调整至以除湿机、暖通产品为主的环境电器使用,将原用于组串式逆变器、储能式逆变器产能建设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工商储产能建设,故不适用。

注2: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调整后年产3GW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为0.00万元。

注3:公司按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将原用于“年产25.5GW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调整至“年产7GWh工商储生产线项目”,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净额2,369.64万元,因此调整后投资总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5、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7月25日届满,董事会决定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中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4673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届满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将行权期届满但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登记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5 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