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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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2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5、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7月17日届满,董事会决定注销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中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558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在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届满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将行权期届满但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登记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叶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传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超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立信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8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比,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增加幅度已超过20%,系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及相关审计工作投入的工作量增加所致;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增加幅度未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充分地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2,355,926,022.41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1,273,282,0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7,251,315.2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9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准计算。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了投资者的获得感,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ZHANG DONG YE、谈最、朱一鸿、诸成刚、沙亮亮、乐静娜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2,355,926,022.41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1,273,282,0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7,251,315.2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9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准计算。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英文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英文名称已由“Ningbo Dey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Ningbo Deye Technology Corporation”,上述事项已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手续。为保持公司英文名称的一致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6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7月25日届满,董事会决定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中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4673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谈最先生系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7月17日届满,董事会决定注销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中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558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