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于2026年2月3日因病逝世,邵根伙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7,75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8%。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莫云女士继承695,816,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8%;未成年女儿邵某某继承231,93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原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司2026年4月17日收到董事长莫云女士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邵根伙先生生前持有的428,119,831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莫云女士名下的手续已办理完毕。目前剩余股份过户程序正在进行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莫云女士。
2、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一直未能满足,近日公司收到各转让方的股权交易终止通知,根据交易协议终止。公司基于该交易协议未支付任何款项,也未形成实际投资,亦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 2026-08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通信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莫云女士、毛长青先生、张颉先生、臧日宏先生、冯玉军先生现场参加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6-088)。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89)。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董事张立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9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9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9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9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指定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管理,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注1:本报告期指2026年1-6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城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八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增加募投项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他条款未变更。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10月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783,172.7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8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4CDAA4F0105)。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6,461,890.68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6-006)。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461,890.68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1,348,190.27元全部用于建设饲料项目、技改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9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2026年9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4:0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鲁永婷
(2)联系电话:010-82478108 E-mail:luyongting@dbn.com.cn
6、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5”,投票简称为“北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1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9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2017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同时还披露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4、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7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6、2017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2),首次授予1,48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4,232.4743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76元,授予日为2017年11月6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
7、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除激励对象8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非因执行职务死亡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共计1,398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56.873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8、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或非执行职务死亡的8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9.5639万股,同时公司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公司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056.8731万股,合计4,766.43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3.608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公司被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5,409.16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9%。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3.317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安军、徐茂林先生分别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12,000股、32,000股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进程,公司分两次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第一次回购注销:公司先将除安军、徐茂林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其他1,396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404.764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第二次回购注销:待安军、徐茂林先生持有的12,000股、32,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原因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以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的增长率为-41.85%,低于考核目标的90%,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2017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注销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激励对象安军、徐茂林先生分别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12,000股、32,000股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先将除安军、徐茂林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其他1,396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404.764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待安军、徐茂林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冻结后办理回购注销。
近期,安军、徐茂林分别持有的12,000 股、32,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解除冻结,公司将办理回购注销。
(二)本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第三个解锁期内剩余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4万股。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173元/股,应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14.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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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本次注销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修订《公司章程》
结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六、其他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且激励对象安军、徐茂林所持限制性股票已解除冻结,符合回购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以及股份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8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实际担保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及其下属子公司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畜牧”)、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大北农”)、沈阳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拓北拓”)、黑龙江天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天佑”)、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大北农”)、石家庄环山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环山”)、通辽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拓北拓”)、哈尔滨绿色巨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巨农”)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21,000万元、6,700万元、3,200万元、1,9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辽宁畜牧、龙江大北农、沈阳拓北拓、黑龙江天佑、锦州大北农、石家庄环山、通辽拓北拓、哈尔滨巨农的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原董事林孙雄先生为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其辞任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为辽宁畜牧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5、2025-050),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辽宁畜牧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3、2025-057),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辽宁畜牧分别向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家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分别不超过8,000万元、1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均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畜牧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拟继续向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家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上述授信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合计不超过2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辽宁畜牧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辽宁畜牧持股100%,辽宁畜牧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6]第030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1.46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28.51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3)注册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办事处杨树林子村
(4)法定代表人:李明刚
(5)注册资本:16,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生猪饲养、收购、销售;畜牧养殖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玉米收储(50吨以下);玉米种植、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动物营养保健品技术开发;饲料、饲料原料、畜牧养殖设备、兽药销售;猪场投资管理;种猪企业股权投资管理;道路货物运输。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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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辽宁畜牧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6CDAA4B0206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辽宁畜牧成立于2013年12月17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辽宁畜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辽宁畜牧对外担保余额8,904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11,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家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3)担保期限:担保期间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期限届满前已还清的,则担保责任自主债务还清之日起终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三、为龙江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龙江大北农拟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龙江大北农持有的养殖场设施设备向浙银金租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7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6,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龙江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70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龙江大北农持股100%,龙江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6]第030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1.46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28.51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27日
(3)注册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杏山镇新农村
(4)法定代表人:潘洁
(5)注册资本:7,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饲料加工、销售,生猪饲养,稻谷、玉米、谷物、豆类种植、收购及销售,林木育种,林木育苗,畜禽粪污处理活动,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龙江大北农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6CDAA4B0199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龙江大北农成立于2016年6月27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龙江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龙江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3)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5)注册地: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4.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养殖场设施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6,7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6,7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期限:担保期间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期限届满前已还清的,则担保责任自主债务还清之日起终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为沈阳拓北拓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5、2025-050),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沈阳拓北拓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沈阳拓北拓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沈阳拓北拓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5,20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沈阳拓北拓持股100%,沈阳拓北拓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6]第030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1.46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28.51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沈阳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158号
(下转3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