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1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38人,代表股份2,611,195,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58,848,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3人,代表股份152,346,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6人,代表股份152,358,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3人,代表股份152,346,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4%。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6,670,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7%;反对13,96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5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3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662%;反对13,96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52%;弃权5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荣子杨、刘志广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79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可选择回售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9
2、债券简称:希望转2
3、回售价格:101.267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8月18日
5、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9月4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9月7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9月8日
9、回售申报期内“希望转2”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1.267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希望转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希望转2”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1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70%,即7.41元/股,且“希望转2”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希望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希望转2”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希望转2”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的票面利率);t=289天(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89/365=1.267元/张(含税)。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013元/张;②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③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1、“希望转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27049”,转债简称为“希望转2”。
3、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4、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5、回售价格:101.26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6、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希望转2”,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9月8日。
7、“希望转2”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希望转2”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希望转2”将停止交易。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希望转2”持有人应在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希望转2”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希望转2”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希望转2”,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9月4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9月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9月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内(2026 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将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 年9月2日)起,“希望转2”将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间可进行转让,具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0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2”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2、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3、转股价格:人民币10.59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5月9日至2027年11月1日
5、自2026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1号文”《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行81,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815,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8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2”,债券代码“12704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8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1月1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5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4.4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15日起由14.45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向37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25日起由14.40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2)。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由14.39元/股向下修正为1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1)。
因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3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7日起由10.6元/股调整为10.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25日起由10.61元/股调整为10.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5)。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希望转 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希望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 4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13 日至2026 年8 月12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8月13日起,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80%,即8.47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希望转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