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要子公司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尚未完成换证续展,目前经营业务开展不受影响。合利宝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正积极推动换证续展工作。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进度受到行业监管政策和主管机关审批影响,存在因政策性因素或自身相关因素导致的续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2026年7月7日,公司作为被传唤人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公司涉及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金融借款纠纷,该案将于2026年9月22日开庭。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并结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该案后续情况具体以法院有效判决为准。
3、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相关安排,结合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在深耕第三方支付核心主业的同时,积极布局业务第二增长曲线,挖掘新兴产业发展机遇。2026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仁东数域科技有限公司与清源智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签署协议,通过受让其原有股东股权及增资的方式收购清源智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投资金额合计3,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清源智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3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6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