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派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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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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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8.5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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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358.52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0.16万元,系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计提尚未到账的利息0.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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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30.14万元,系公司支付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以及缴存承销和保荐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33,066,935.2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13,093,367.8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本金为3,000.00万元,计提的利息收入1,625.00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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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继续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账户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直至相关合同尾款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58.6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8.5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3,000.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计提尚未到账的利息0.16万元。
鉴于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公司继续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述款项的支付。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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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4,617.01万元。
注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是指公司已实际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本项目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34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52%。完全投产后年度预计效益为25,200.00万元。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为所产产品实现对外销售的收入金额;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至2024年完成小批量试制阶段,2025年7月正式进入投产运营。自2026年起,项目逐步实现产能释放与效率提升,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虽已形成阶段性经济产出,但整体产能尚未全面达产。由于预期效益指标需依据项目完全建成并达产后的全年标准测算,当前阶段暂不具备计算预计效益的条件。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116.10万股调
整为162.5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 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4万股,故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62.54万股调整为155.4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93.50万股,授予的价格调整为9.91元/股,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5人。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116.10万股调整为155.4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激励对象由95人调整为88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事由、方法与结果
(一)本次调整的事由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后,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并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实施公告载明:以2025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8,77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7.74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上述预案已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此后,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实施公告载明:以2026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8,77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据此,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50.96万元,转增3,550.96万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428.36万股。
鉴于上述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方法与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9.91-0.5)/(1+0.4)=6.72元/股。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调整后共计为Q=1,161,000×(1+0.4)=1,625,40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4万股(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综上,激励对象由95人调整为88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万股,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625,400股调整为1,554,000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激励机制的持续有效。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116.10万股调整为162.54万股。同时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7.14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7.7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3.7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428.36万股的2.1222%。
(3)授予价格(调整后):6.7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7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调整后):共计88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员工。
(5)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93.5万股,授予的价格调整为9.91元/股,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5人。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93.5万股调整为263.76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授予的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激励对象由95人调整为88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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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授予价格、数量系依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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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归属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70万股,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4年8月26日,因此,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
2、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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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70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之日,累计7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合计8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7.7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70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8月26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77.70万股;
(三)归属人数(调整后):88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7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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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注2:上表中已剔除本次股票激励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注3: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注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除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剩余8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7.7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2026年上半年,根据行动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6年4月17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并于2025年10月17日和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两次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5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0.4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116.10万股调整为162.54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处理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4万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70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0日(星期四) 至09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1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平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
财务总监:曾素莹女士
独立董事:周红锵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17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0日(星期四) 至09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zmax@zmax-op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