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4 公司简称:金瑞矿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71,327.2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811,319.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分配5,763,525.46元。
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本方案符合前述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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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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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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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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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6-03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其签署审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4.02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0.43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致同事务所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84名从业人员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谈判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充分满足了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议表决,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4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71,327.2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811,319.59元。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88,176,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63,525.46(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在2026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结合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定的,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安排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6-03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27日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71,327.2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811,319.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及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5,763,525.46元,占2026年半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的99.18%。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权益分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6-036号)。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化工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行效能,会议同意公司注销化工分公司,并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注销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化工分公司的公告》(临2026-038号)。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临2026-040号)。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结论审慎,客观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管理现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任小坤、康炜、郑永龙、甘晨霞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临2026-041号)。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资产负债真实价值,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进行账务核销,金额合计6,082,169.56元。本次核销计入公司2026年度营业外收入,相应增加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169.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公告》(临2026-039号)。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建议,会议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37号)。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第(四)、(七)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42号)。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进行账务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资产负债真实价值,公司对长期以来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应付账款进行了清理。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部分应付款项共计6,082,169.56元,其中应付账款232,394.68元,其他应付款5,849,774.88元。核销原因系该部分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无人催收且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单位已吊销、注销或无法联系,公司确实无法支付上述款项。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6,082,169.56元,计入公司2026年度营业外收入,相应增加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169.56元。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体现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核销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核销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化工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化工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化工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MABJ9LF73R
(三)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7日
(四)注册地: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火车站工业区
(五)负责人:袁向龙
(六)经营范围:碳酸锶、硫脲、硫氢化钠、石灰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其他矿产品开发、加工、冶炼;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二、本次注销分公司的原因
化工分公司目前已停止实际经营活动,无在岗职工及房产、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仅留存部分库存矿粉和少量货币资金,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运营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依法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化工分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能,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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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6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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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十二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杨超先生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21653
电子邮箱:qh-yangchao@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十二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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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银监复〔2004〕186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重组改制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法定代表人:李云峰,注册资本75亿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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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委会,制定《章程》等系列公司治理类制度,规定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体系,形成董事会及各专委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绩效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财务公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信贷、投资、结算、资产负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发展、党建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内审稽核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内审稽核部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资金收付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存款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客户存款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安全证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原则上不得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资格,资金拆入比例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比例,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并在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信贷政策。财务公司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对现有信贷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财务公司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循环额度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票据业务、非融资保函业务等。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
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前期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信贷客户经理对贷后检查失误、清收不力承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所有授信类业务须经2/3及以上信贷审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出席会议委员2/3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年度投资政策和相关监管规定开展投资业务,健全了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如《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业务实施细则》等,并按照各类管理制度执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良好。
4.内部审计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运维、建设、安全管控体系,落实信息系统相关内控管理要求,保障公司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规范信息系统账号申请、变更、注销全流程管理,推行最小权限原则,落实关键岗位职责分离:严格执行需求、测试、代码、上线、安全等管控流程,强化系统建设与上线管控:常态化开展设备巡检、漏洞扫描与运维操作审计及业务数据备份,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依托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强化边界管控,规范敏感数据管理与对外数据共享审批,同步做好第三方服务商访问管控及安全警示教育,各项基础控制措施有序落地,保障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较为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同业、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2026年上半年未发生风险事件,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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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发生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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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0.16亿元(合并口径),贷款余额0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定期审阅相关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其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保障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保险自然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实际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雇员的自然人,但仅以其以前述职务身份行事时为限。
(四)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六)保险期限:2026年9月15日-2028年6月30日。保单分次出具,首期保单起止期为2026年9月15日-2027年6月30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切实保障,提升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