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成第一期归属考核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52.27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5年7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24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89.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两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丧失激励资格,公司对合计52.2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25人,剩余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36.77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作废股份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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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且剔除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2025年2月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考核期间内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且剔除东莞润众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571号),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在剔除东莞润众影响、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0,876.60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为-5,339.12万元,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一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据此,本次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期全部可归属限制性股票44.52万股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中,包含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期作废股份7.75万股。
(二)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剩余股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原有29名激励对象中,共计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前述4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15.5万股,按两期均等归属规则,分两期各7.75万股。其中,第一期对应的7.75万股已随公司2025年业绩不达标同步作废;其第二期尚未归属的7.75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无归属资格,单独予以作废处理。
综上,董事会决定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52.27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25人,剩余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36.77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2.27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