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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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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事项

2025年7月7日及2025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6年3月26日,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3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关于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事项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公告》。

3、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事项

2026年4月27日及2026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026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946,410股已于2026年7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4、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并已完成发行及新增股份上市的事项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目前,公司已完成发行及新增股份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含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金额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1年9月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一一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471901636110000)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需要,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决定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平安证券承接。

2026年1月,由于公司保荐机构已由东方证券变更为平安证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平安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平安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能源系统和发酵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药业”)作为“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动物药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原实施主体金河佑本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随即注销,注销后,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6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动物药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通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账号:15000122288811和15000128588866)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71901636110333)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表中利息收入13,689.08元与本期累计利息收入20,956.40元差异的7,267.32元,系本期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相关的在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71901636110333)以及金河佑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71901636110000)在注销时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所致。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注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二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48.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减值损失数据为公司对2026年4月至6月的数据进行测算的结果,本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6年二季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二季度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预期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已无使用和转让价值的部分存货进行核销。2026年二季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3.12万元,核销存货金额为211.62万元。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等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并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2026年二季度发生资产报废损失54.2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定依据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将金额超过合并净利润的5%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

①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本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濒临破产等情况,则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以外纳入本集团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对纳入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应收票据,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可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确定单项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可行时,本集团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于本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本集团根据日常资金需求将部分应收票据进行贴现或背书。

③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认依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濒临破产等情况,则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以外纳入本集团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纳入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政策,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④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有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尚未执行完毕的部分,有无确定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销的金额。

2、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6年二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48.3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二季度利润总额548.38万元。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3.12万元,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存货金额211.62万元,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资产报废损失金额54.2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二季度利润总额54.2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和“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分别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和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淀粉”)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552.35万元向金河环保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94万元向金河淀粉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

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2026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34号)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873,303股,每股发行价4.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2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035,729.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3,964,269.7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2日披露的《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6年8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XAAA5B034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河环保、金河淀粉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一)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向金河环保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金河环保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552.35万元向金河环保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3,552.35万元,增资完成后,金河环保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18,552.35万元,金河环保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西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中宏

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环保材料、环保设备、水处理剂销售;环保信息开发及服务(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通用机械、电器维修及销售,园林绿化养护。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100%的股权,金河环保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河环保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44.12%。经查询,金河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金河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金河环保为其单体报表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二)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1、向金河淀粉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由全资子公司金河淀粉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94万元向金河淀粉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2,800.94万元,增资完成后,金河淀粉的注册资本将由19,000万元增加至31,800.94万元,金河淀粉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坪路74公里处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俊峰

成立日期:2003年2月19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玉米淀粉、淀粉乳、玉米胚芽、玉米蛋白粉、玉米皮及喷桨玉米皮、玉米浆、液体葡萄糖、结晶葡萄糖、果糖、饴糖、麦芽糖及玉米淀粉深加工产品、变性淀粉及其深加工产品,粮食收购,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经商务部门批准备案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河淀粉100%的股权,金河淀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河淀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40.69%。经查询,金河淀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金河淀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环保和金河淀粉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金河环保、金河淀粉已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河环保和金河淀粉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均符合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2026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34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873,30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2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035,729.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964,269.73元。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9,504,398股增加至837,377,701股,注册资本由769,504,398元增加至837,377,70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上述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