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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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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7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张春龙先生、杜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许焕天先生、孙大地先生为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由于原保荐代表人许焕天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伊术通先生(简历附后)接替许焕天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伊术通先生和孙大地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许焕天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伊术通先生简历

伊术通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任华泰联合证券副总监,曾参与时创能源IPO项目、美畅新材IPO项目、沃尔德IPO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和辅导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7,603,492.7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9,379,100.00元;于2023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置换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224,392.77元;2026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6,788,636.21元。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2月10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25年10月,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变更,于202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期间,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有关变更募投项目的说明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