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版)
以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96,897,0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总股本96,442,7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15,42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68.23%,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2.17 %。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公司的凝聚力,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贡献挂钩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放弃获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经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客观反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现状,有利于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及其他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342,000股增加至96,897,0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69,342,000元增加至人民币96,897,080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 万元,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银行间的额度,并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事宜,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 日(星期 三 )14:30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96,897,0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54,300股后的总股本96,442,7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15,42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803,598.4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0,76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95,431,430.79 元,减去2026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合计 13,777,540.00元,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5,326,722.28 元;母公司报表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11,307,670.0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0,76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65,290,604.74 元,减去2026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合计 13,777,540.00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661,689,967.7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61,689,967.7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96,897,0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总股本96,442,7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15,42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68.23%,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2.17 %。
(二)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阶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在本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为保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过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同意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2025年11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实际为414名激励对象登记股票期权116.55万份。
(七)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2026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6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4月1日,实际为55名激励对象登记股票期权19.92万份。
(十)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背景
随着AI、数据和算力加速融合,通过网络智能体技术创新,人类社会正在迈入智能体互联网时代。AI行业发展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和高性能计算等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算力基础设施设备创造了较大的需求空间。近年来,公司紧跟网络通信设备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公司战略和各项业务的实施落地,以夯实公司长期发展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的内在韧劲,增强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公司立足自身在数据通信电子制造细分领域的既有优势,在保障传统业务稳扎稳打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集中自身资源,审时度势实施新业务和新产品布局,继续深耕汇聚层、核心层中高端交换机,完善了数据中心交换机、服务器相关产品布局,开拓了高端设备控制板和算力板卡类业务。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
公司在制定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即营业收入增长率)时,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前提,结合当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新业务的未来前景,对本激励计划未来三年业务收入增长设置了较高的考核目标。但之后公司对计算类业务中服务器相关业务的交易实质进行了审慎评估,相关产品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原激励计划设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目前发展经营情况相匹配。
同时,公司为在考核指标上兼顾当前实际业务运营中的变化因素,引入“计算类产品收入增长率”进行多层次考核。随着全球AI产业的高速发展,对大型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基础设施的组网架构、带宽、时延和功耗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网络通信设备和算力基础设施持续迭代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与终端应用亦走向以AI应用、数据中心、高性能为特征的网络架构演进,加大了AI基础设施的部署和通用基础设施投入。计算类产品为公司重点布局的战略业务板块,是公司未来新业务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本次新增设“计算类产品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旨在强化对核心业务的经营发展引导和激励,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新业务开拓积极性,实现激励机制与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实际情况审慎研究,本着客观、务实的原则,拟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兼顾了公司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能够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若继续按照原考核目标设置,将极大地削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属性,不利于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人才团队的稳定,背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不利于本激励计划的稳健实施。
经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客观反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现状,有利于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及其他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三、本次调整的内容
公司拟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总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数据为准;
注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的得分为(X),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如下表示:
■
若股票期权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为0分,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其全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总收入”、“计算类产品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数据为准;
注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计算类产品收入增长率(B)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得分孰高值为(X),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如下表示:
■
若股票期权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为0分,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其全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事项,是经过公司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整体战略的基础上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后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调整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激励对象的共同利益,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的持续稳健推进,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发展有效实施和落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事项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综合考虑,目的是为更好地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就本次调整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9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2、特别说明:上述提案1.00、2.00、3.00、4.00、5.00、6.00、7.00项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披露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另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另需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3)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以便登记确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请在寄出信函、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后与公司证券法务部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刘焕明
联系电话:0755-23508348
联系传真:0755-86060601
电子邮箱:IR@phoenixcompany.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
邮政编码:518103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与原件保持一致,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91
2.投票简称:菲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 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本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6,897,080股。2025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342,000股增加至96,897,08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69,342,000元增加至人民币96,897,080元。
二、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同时,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