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6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分析。经测算,2026年半年度公司转回减值损失共计1,368,89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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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报告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55,144.19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同年初账面余额相比减少及账龄变化等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同年初账面余额相比减少及账龄变化等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应收票据账面因账龄变化等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转回相关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本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86,248.21元。
三、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68,895.98元,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额为1,368,895.98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之江生物”)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76,088.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780,523.3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44,950,478.12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508,406.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2,321,63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039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326.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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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高科技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月株式会社(英文名:MOONRIVER CO., LTD.)连同保荐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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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川月株式会社账户OSA121988781365000的日元余额为:23,785.43万日元, 2026年6月30日人民币兑日元汇率中间价是1日元兑0.0420元人民币,转换成人民币为998.99万元。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3、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310104016000198788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20000046467300101240226)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3301040160016973805)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等存款方式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于2025年2月25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增加至人民币9.4亿元(含),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于2025年8月27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6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8.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于2026年2月24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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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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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栏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注2: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3: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计人民币7,695.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1,875.29万元、1,119.30万元、531.00万元、4,169.5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合计人民币5,365.31万元,其中服务中心场地投入、仪器设备购置费、信息管理系统费用、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1,130.60万元、25.21万元、127.26万元、525.10万元、3554.15万元。本次两个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20,622.72万元(未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其中14,473.66万元用于新项目“诊疗技术研发项目”,6,149.06万元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募投项目“产品研发项目”,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合计增资6,000.00万元以实施新项目“诊疗技术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及建设新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