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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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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20 公司简称:禾川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项彬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闽驱智达(泉州)科技有限公司还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徐晓杰、赖正健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主体,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徐晓杰、赖正健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主体,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徐晓杰、赖正健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主体,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闽驱智达(泉州)科技有限公司〈还款协议〉的议案》,因公司转让了控股子公司闽驱智达(泉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驱智达”)51%的股权,转让完成后,闽驱智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闽驱智达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运营,公司向其提供了借款,转让完成后,公司原对闽驱智达提供的借款被动形成了公司对报告期内原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公司已与闽驱智达达成还款协议,约定上述欠款于2031年12月31日前分五年归还,但上述欠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2026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闽驱智达51%的股权全部转让,转让完成后,闽驱智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闽驱智达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为其提供了借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闽驱智达的债权金额合计4,289,176.54元,其中,闽驱智达欠付禾川科技的货款金额为1,365,283.43元,欠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923,893.11元。抵减公司自愿承担的作为闽驱智达股东应承担的亏损1,532,624.52元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闽驱智达仍欠付禾川科技2,756,552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闽驱智达(泉州)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黄成坚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霞贤路300号软件园研发楼3号5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闽驱智达51%的股权,黄成坚持有闽驱智达49%的股权;股权转让后,黄成坚持有闽驱智达100%的股权。

8、经查询,闽驱智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6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欠款金额: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闽驱智达合计享有4,289,176.54元的债权,扣除禾川科技自愿承担其作为闽驱智达股东的亏损款1,532,624.52元后,闽驱智达仍欠付禾川科技货款以及借款本金、利息合计2,756,552元。

2、借款用途:用于闽驱智达的日常运营

3、借款利率: 3.6%-4.5%/年

4、还款约定:上述欠款由闽驱智达分五年还清,最后一期还款期限为2031年12月31日。

5、风险控制:若出现逾期情况,公司有权要求闽驱智达按4.5%的年利率承担逾期利息,并有权要求闽驱智达一次性提前支付剩余全部欠款本息;闽驱智达现有股东黄成坚为闽驱智达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债务人不能按期归还任意一期债务,禾川科技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除一次性提前支付剩余全部欠款本息外,担保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债权方损失、律师费或其他应由债务方承担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债务方未能履行债务起2年。

6、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本协议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因公司转让闽驱智达的股权,导致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为原有债权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

公司已与闽驱智达及其现有股东黄成坚签署《还款协议》,闽驱智达将在2031年12月31日前归还欠付的全部货款及借款本金、利息合计2,756,552元,黄成坚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因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实质为原有债权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了解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追偿欠款。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因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金额2,756,55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除上述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草案”或“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包括: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人员。所有参与对象均须在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20.947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2120.9475万份,初始设立时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和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纳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参与。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及认购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4.8379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5,101.37万股的0.56%。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5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17.69元;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16.63元。

3、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17.75元;

4、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17.94元。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说明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人员。上述人员承担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发展、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重要工作。本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核心骨干员工对公司长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有效实现参与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持有人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考核达成及市值增长情况,本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二者利益长期深度的绑定,有利于稳定和鞭策团队,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本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成本以及核心团队参与意愿等因素,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5元/股,该定价方式将提高员工参与本计划的积极性。此外,本计划设置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及分期解锁机制,持有人只有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均达标的前提下才可对权益进行分期解锁。本计划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要求,其中的激励机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积极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相关法律对标的股票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12个月后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兼顾激励效果和公司股东利益,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以达到公司及个人考核指标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解锁的条件。

1、公司层面整体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目标或该考核年度净利润目标方可解锁,亦即达成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锁。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X,X取X1和X2的孰高值。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5年相应指标为基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有效期内其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减值、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3、上述解锁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可按照考核年度对应解锁比例解锁对应标的股票。若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相应的权益不得解锁,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以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进行回购。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持有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各锁定期其实际的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评价成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个人绩效考核系数Y,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价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确定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

在公司满足前述第(一)项条件的情况下,持有人个人当年实际解锁的权益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权益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系数(X)*个人绩效考核系数(Y)。

持有人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当期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管理委员会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按照原始出资金额进行回购,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调动员工积极性、留住核心人才、保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公司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针对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参考其岗位和工作要求,公司设置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

(4)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标的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除外);

(8)授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9)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10)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1)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项;

(12)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1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 (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在保障持有人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现场或通讯表决;

(2)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标的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依据本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项;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3)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4)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代表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7、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对每一事项明确同意、反对的意见,或明确如未做具体指示,代理人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其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公司与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

(1)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员工持股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其他相应的支持;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按持有的份额行使表决权;

(2)按持有份额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2)按所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承担相关税费;

(3)按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投资风险;

(4)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押、设置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6)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 除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另有规定外, 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7)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8)保守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9)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3、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比进行分配,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持有人根据考核结果解锁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过户至该持有人个人账户,由其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3、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管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4、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如因窗口期较长等特殊情形适当延后的除外。

5、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后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本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担保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锁定期满后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4、本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5、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新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规定),或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按照原始出资金额进行回购,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1)持有人担任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参与本持股计划的人员;

(2)持有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持有人仍留在该子公司任职的;

(3)持有人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4)持有人非因工受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5)持有人因执行职务外的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则返还持有人的资金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6)持有人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

(7)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包括被公司辞退、除名等);

(8)持有人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的;

(9)持有人退休的。

6、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

持有人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退休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7、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1)持有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2)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返还持有人的资金或其持有的权益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8、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包括升职或平级调动),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其获授的份额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并将差额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新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按照原始出资金额进行回购,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9、持有人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对于已解锁部分,持有人应将其因行使权益所得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新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按照原始出资金额进行回购,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交易过户)将持有人在本计划中享有的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具体处置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议。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6 年9月末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共84.8379万股。以2026年08月27日收盘价35.90元/股预测算,授予权益的公允价值为35.90元/股,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924.73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标的股票解锁条件达成前按月分摊,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2026年至2028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有效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并促进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聘用期限与劳动关系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会计处理与税收事项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五)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以及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开户确认书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开户确认书等)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开户确认书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以函件、传真等通讯方式登记,显示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通讯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12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开户确认书等)、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0-7117218

邮箱:hcfaxp@hcfa.cn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城北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约束机制,强化公司、股东、管理层及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6年1-6月公司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1,476.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71.07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05.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76.13万元,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476.1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6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8日 (星期五)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1日(星期五)至09月1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cfaxp@hcfa.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18日(星期五)09:00-10: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8日(星期五)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项彬

总经理:徐晓杰

董事会秘书:徐建明

财务总监:叶云青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18日(星期五)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1日(星期五)至09月1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cfaxp@hcfa.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0-7117288

邮箱:hcfaxp@hcfa.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